续资治通鉴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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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四十二 元祐五年(庚午,1090)

起哲宗元祐五年五月盡其月

  五月丙寅,詔:「陝西、河東地界近已定議,以知潁昌府【一】、觀文殿學士范純仁知延安府,知延安府、樞密直學士、中大夫趙卨為端明殿學士,仍遷太中大夫、知太原府,特賜銀絹各一千匹兩。」

  御史中丞梁燾言:「臣竊聞除范純仁知延安府。延安府為極邊,密制羌境,雖從來遴擇帥臣,而近未有以舊相臨之者。一旦忽命純仁,竊恐事體太重,非所以尊嚴國威,而徒使黠寇妄意窺我,以為中外之材,其下無可任者;又謂舊相事權非常,將必有所經營,由此懷疑生事。朝廷本意重延安,而不知所以增羌人之疑也。愚慮所及,不敢遂默,欲乞聖慈別賜處分。」

  又言:「陝西四路自置帥以來,真宗朝,故相張齊賢、向敏中皆曾領延州。緣當時趙德明雖納欵,信約未定,故命向敏中經略;李繼遷叛擾邊塞,故命張齊賢經略。距七十餘年,蕃、漢之人耳目所不接,又當納欵貢奉之時,驟加相臣臨之,必恐挾疑生事。伏望聖慈早賜施行。」尋改命純仁知太原,趙卨知延安如故。(二十四日改命。)

  知太原府、龍圖閣直學士滕元發為龍圖閣學士、知揚州,知揚州、龍圖閣待制蔡京知潁昌府。

  戊辰,詔:「故屯田員外郎陳洙,嘉祐中任殿中侍御史裏行,常請選宗室立為皇子,特錄其子或孫一名郊社齋郎。」(司馬光元年八月末有言。)

  陝西轉運司言:「諸路係差他處權官,并不得依正官到、罷例受供饋,只準所權本職月給例,到、罷并不得過一月之數。其只在本處權攝者【二】,不在給限。」從之。(新本削去。)

  戶部郎中高鎛言,敗闕場務,乞只減淨利,庶不虧係省課額。從之。

  己巳,宣州觀察使、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和國公、諡安修克敦卒。

  庚午,中書舍人顏復為天章閤待制、國子祭酒。翌日,卒。賻錢五十萬,以嘗任經筵故也。(政目十二日復卒,今依實錄。)

  衛尉少卿林英提舉崇禧觀,英以疾自請也。直秘閣韓宗師為衛尉少卿。

  辛未,都大提舉成都府、利州、陝西等路茶事司言:「應雅州管下盧山、榮經縣碉門、靈關寨【三】,威、茂、龍州,綿州石泉縣界并為禁茶地分,如敢侵犯,并依秦、熙等路法施行。」從之。

  壬申,詔疏決天下罪人,內強盜至死情輕者,申安撫、鈐轄司詳斷。

  是日,雨。(此據政目五月八日事增入,當考。)

  陝西路轉運副使章楶為右司郎中,晁端彥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端彥自都司出為發運,新、舊本俱不載其由,當是坐違法擬四吏賞,言者攻之。又按:杜常以三年八月為左司郎中,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遷太常少卿。據蘇轍十二月疏稱,常在都司,希合時忱、任永壽等旨意,施之政事,前後累為臺官所劾。又劉安世論酬賞過優,亦稱御史言常赴忱會,不知何故常乃久留左司,而端彥先罷右司也。或端彥之罷,初不由此,更須考詳。盛陶作端彥墓誌云:「為右司郎中時,僕丞多公交游,公論議不阿。呂丞相尤不喜異說,公議罪有必罰者,議賞有必與者,前後十數。丞相以七十而仕者不得任子,諭公立法,公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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