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九 元祐元年(丙寅,1086)

起哲宗元祐元年六月戊子盡是月庚子

  六月戊子,詔:新復州縣知州、軍並堂除選,餘吏部選。

  司諫王巖叟言:「伏睹三月二十八日聖旨,其見任職事官有舊帶待制已上職者,並還舊職。竊見兵部尚書王存舊帶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後及二年,乞補外郡。朝廷除樞密直學士,令再任。存堅懇辭免,竟不曾受告,只自龍圖閣直學士遷兵部尚書。今既立法許職事官帶舊職,則王存止合帶龍圖閣直學士,不合帶樞密直學士,豈可以不受告之寵名,便為已曾帶之舊職?蓋張璪與存是親故,因緣依傍,以行私意,眾議不平,謂璪以姦邪附會,致位政府。聖明在上,自當竄逐,而陛下曲示涵容,以存大體。璪固宜惴惴小心,以不欺為報,而益敢肆於為姦,將陛下名器作人情,故使外人皆曰:『王尚書帶密學,甚得親家力。』臣既聞之,不勝其憤。按璪天資邪佞,安於為私,欺朝廷多士如無人,賣國家美官如己物。近又除文及、韓宗師之類,固非一事,陛下如何可防?一日萬幾,防之得無勞乎?宗廟至重,陛下何不求賢以自佐,而使聖心日逸而無憂也。伏望睿慈早賜罷免,以清聖政,為天下福,臣不勝懇懇納忠之至。」

  貼黃:「王存元是龍圖閣直學士,因何便帶樞密直學士?令改正施行,亦足使姦臣知懼,不敢公然欺罔陛下矣!陛下近因韓絳辭免宗師除命,遂從其請,恩意不傷,事體以正,中外之人,無不仰望聖德。」

  己丑,御批:「兵部尚書王存,元是龍圖閣直學士,近因復帶職,何故卻除授樞密直學士?可具因依進入。」中書省奏:「王存昨自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滿二年,除樞密直學士,未受命,改除兵部尚書。今尚書復帶職,為存已曾除樞密直學士,難以卻除龍圖。」御批:「見任職事官,近降指揮,有舊帶待制已上職者,並還舊制。聞王存舊帶龍圖閣直學士,雖曾除樞密直學士,緣當時辭免不曾受告,若依新除指揮,合與不合便除未受告之職?可議奏進入。」中書省奏:「存昨任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又除樞密直學士,未受命間,緣官制改除尚書,更不帶職,經今二年。近降指揮,職事官許帶舊職。若卻除龍圖閣直學士,即降職一等。」(此據御集。王存除密直在四月十八日。)

  既而輔臣入對,太皇太后問:「主王存者誰邪?」門下侍郎呂公著言:「臣實與三省共議。」太皇太后曰:「聞王存附會王安石,進不以正。」公著曰:「安石初執政時,未建東西府,存與安石對門居踰年,不一過之,士人至今稱是。」太皇太后曰:「若然則無疑矣。」

  措置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言榷茶司買馬場并綱馬上京,及支過本路糧草等,請歲計數,令榷茶買馬司以頭子錢撥還。從之。

  庚寅,通直郎、根究上供錢物張升卿言綱運入門,令門司置籍,錄部押人姓名、起發月日、物色名數,申所屬省、部、寺、監,下庫務交納,庫務具年月日正剩欠數,申寺、監。從之。

  太常博士呂希純言:「皇帝親祠明堂,請依皇祐及嘉祐、熙寧故事,復設小次。俟皇帝初獻畢,禮儀使奏請歸小次,三獻畢,奏請就版位。恐議者以元豐新定禮文,皇帝立於阼階,故因去小次,請自今仍舊設於明堂午陛之東,太廟即設於東階之下。」太常寺參詳,景靈亦合設小次於東陛之下。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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