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三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1014)

起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丁亥,涇原路都鈐轄曹瑋言:「昨鎮戎軍報北界萬子集人馬謀為鈔掠,尋遣瓦亭寨駐泊都監、殿直、閤門祗候張仲達,指揮使、御前忠佐馬軍都頭張捷,殿直李道率兵屯石門。仲達洎捷擅過石門,與賊戰於天麻川,道隨眾策應,戎人乃遁,仲達中流矢死。」詔劾捷違命深入之罪,降隸軍頭司散指揮使。賜道奨詔。錄仲達子為三班借職,賜名顯忠。瑋又言:「渭州廣銳蕃落兩指揮將士殺賊於天麻川,斬首數十級,割耳鼻百餘,獲其鎧甲鞍馬。又魏埋等族掩擊戎寇,殺其酋帥,斬首千餘級,獲馬八百匹,鎧甲稱是。」

戊子,知開封府王曙言:「本府解送舉人,承前每場以姓名及奏牒送府印,頗涉漏泄。自今望給奉使一印。」從之。

己丑,有司言:「坊州軒轅廟,請約唐明皇帝之制用祝文,稱聖祖號,自稱嗣皇帝臣某敢昭告,禮料不用葷血【一】。」詔可。

庚寅,復以戶部尚書陳堯叟為羣牧制置使。

以前望都縣尉吴致讓知堂陽縣,前池州司理參軍徐待問知隰州,賜錢五萬。致讓等先陷契丹,自拔來歸,故奨之。其後數有歸者,皆授官賜物。

辛卯,以益州路轉運使、兵部員外郎趙禎為工部郎中,梓州路轉運使、殿中侍御史寇瑊為侍御史,仍加一階,以饋運之勤也。

開封府考試舉人,舊例試官更互封彌卷首,直集賢院楊侃等請別差官,從之。

左神武統軍、檢校太師錢惟治卒。上聞其子孫甚眾,婚嫁闕乏,特詔優其賜賚。因問向敏中曰:「是家欲詔葬否?」敏中對曰:「羣臣家貧者,頗憚官給喪事。」乃詔罷詔葬。初議贈官,敏中援統軍陳承昭、孟屷例,當得東宮保傅。上以惟治忠孝之後,特贈太師,錄其四子,並外弟、子壻、親校【二】,並甄擢之。

壬辰,廣州言知州、右太中大夫邵曄卒【三】。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嘗苦颶風,曄鑿內壕通舟,颶不能害。及被疾,吏民蕃賈集僧寺設會以禱之,其卒也,多隕泣者。

甲午,詔交阯、占城、大食、闍婆、三佛齊、丹流眉、賓同朧、蒲端等國使入貢者,所在遣使臣伴送赴京,郵傳供億,務從豐備。

乙未,上覽司天監知曆數官表求改秩。因謂宰相曰:「曆象,陰陽家流之大者也,以推步天道、平秩人時為功;究災祥吉凶者,雖有妙術,必待之而成,近年唯秋官正趙昭逸能專其業。始,王熙元等上儀天曆,獨昭逸請覆算,熙元等不從。後二歲,曆果差。昭逸言熒惑度數稍謬,推驗亦如其說。平居算策未嘗離手,熙元亦伏其精一,言後人鮮及。」(熙元,處訥子。昭逸,不詳何許人,熙元傳作昭益,今從實錄。趙昭益,見至道二年五月。)

丙申,改命王欽若為天書同刻玉副使。欽若既罷樞密,名位亦當差降故也。

庚子,詔益州舉人自今薦送定名外,別解三人。以其遠方,多學者,故優之。

辛丑,交州李公蘊敗鶴柘蠻於芳林州,斬首數萬,獲其主軍楊長惠,遣使來貢方物,且告捷。

壬寅,前三班奉職王襲先釐務饒州,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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