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十八 元祐三年(戊辰,1088)

起哲宗元祐三年十二月盡其月

  十二月乙亥,樞密院言:「荊湖北路羅家蠻刼掠財物,焚燒屋宇,申訴多不受理,上下隱蔽,將來減退兵將,糧道恐難通行。詳前此唐義問累奏移廢城寨已畢,而蠻情不能上戴寬恩,輒敢侵犯不已,若不隨宜討殺,則必倣傚,轉難處置。欲令唐義問及程節疾速具析申奏,及措置之因,如諸處蠻尚敢潛伏屯結,即選兵將官討捕。仍告諭歸明團峒蠻人,勿令動搖驚擾。」從之。(舊錄云:「弃城以安蠻情,而侵犯刼掠不已。」新錄削去。)

  宮苑副使胡田知沅州。六宅使時定充荊湖北路都監,駐泊辰州,俟蠻事息日奏裁。仍令體度新堡寨蠻情,以時巡遏,存問首領之人。

  丙子,遼國遣使長寧軍節度使邪律迪,副使中散大夫、守太常少卿、充史館修撰鄧中舉,來賀興龍節。

  己卯,詔宗室在式假,興龍節許易金帶上壽。

  庚辰,樞密院言:「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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