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六 熙寧三年(庚戌,1070)

起神宗熙寧三年十月盡其月

  冬十月戊午朔,命直史館李壽朋詳定百官轉對封章。

  辛酉,龍圖閣直學士、知成德軍吴中復知成都府。

  詔皇城使、端州團練使、樞密副都承旨李綬立班在都承旨之後、宮苑使之前。又詔樞密院諸房副承旨遷至第一名及三期,與左藏庫副使補外官。舊例,諸房副承旨得第遷至都承旨。至是,副都承旨更用士人,故立是法。日錄:九月一日,王安石、韓繹竝薦李綬,除副承旨。當考綬邑里。

  判延州郭逵言:「西界將來關報賀正旦使等牒至,未審許與不許收接。」詔逵作己意答,以為嘗寇慶州,不敢收接引伴。舊紀書:以夏人寇環慶,詔延州毋納其使【一】。新紀書:詔延州毋納夏使。

  集賢校理趙卨言:「賊頃犯邊,秉常子母無所利,特洪、宥州酋結明愛、旺莽額倡之,未能肆其惡而人畜疲敝,朝廷又絕歲賜,勢力貧蹙,上下攜貳。向以梁伊特邁計,縶送韓道喜,于是旺氏與梁氏交怨,正恐伊特邁謀中明愛。請令邊吏諭他,如能禽致旺莽額、結明愛及同謀首領來者,朝廷賜予無所吝。如此則彼腹心暌離,雖有狡計,當不得發。若此二人至,厚寵之以示餘酋,宜各解體,因而招橫山之眾,不戰而屈人兵也。」

  陝西宣撫司言:官私比乏良馬,蓋以官價賤,乞應買馬州軍增價市之。于是詔:惟騍馬不增外,其秦渭原州、德順軍見買大馬,增價有差,如價高【二】,商人不願中官者,聽民間收買。

  癸亥,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篮事、知審官西院謝景溫知東院,司封員外郎、直史館、知東院蔡延慶知西院,以景溫言「嘗彈奏同知西院李壽朋之弟復圭知慶州,邀功生事,壽朋懷此怨嫌,數蒙侵怒,乞易地」故也。

  職方員外郎鄧綰為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三】。綰故名維清,雙流人,舉進士高第,累遷寧州通判,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錢等法,百姓無不歌舞聖澤。臣以所見寧州觀之,知一路;一路觀之,見天下皆然。此誠不世之良法,願陛下堅守行之,勿移于浮議也。」又與王安石書及頌,安石大喜,白于上,使乘馹詣闕,又累詔趣之。比至,上使數人迎于中牟、八角、順天門詗候之。抵暮,入門就舍。詗候者夜飛奏,于右掖門竅中進入。詰旦,召對。時慶州方有夏寇,綰進呈邊事。上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上曰:「今之古人也。」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上曰:「今之賢人也。」綰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安石問:「家屬俱來乎?」綰曰:「承急召,未知所使,不敢俱來。」安石曰:「何不俱來,君不歸故官矣。」後數日,值安石致齋,陳升之與馮京以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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