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 治平元年(甲辰,1064)

起英宗治平元年正月盡是年三月

  春正月乙酉朔,案:乙酉,宋史作丁酉【一】。改元。

  景靈宮使、武寧節度使、同平章事宋庠案:宋史,庠請老時,以鎮武軍節度使改封鄭國公,與此異。屢請老,上曰:「朕初嗣位,何可遽休大臣?」戊申,命庠判亳州。庠前後所至,以慎靜為治,晚愛信幼子,多與其屬小人遊,不謹。至是,諫官呂誨請敕庠不得以二子隨。上曰:「庠老矣,奈何不使其子從乎!」

  司門郎中李定等奏:「差押伴夏國使人習上壽儀,退就幕次,賜酒食,所供微薄。使人竊笑,初不下箸,甚不稱朝廷來遠之意。」詔劾御厨監官及客省吏人罰之。

  癸丑,詔減壽聖節所賜師號、紫衣祠部戒牒。故事,聖節所賜三百道,而貴妃、修儀、公主猶別請。至是,減為二百,所請者在數中。

  甲寅,雄州奏歸信、容城縣報,契丹追賊,有七騎奔入南界,逐出之。詔河北沿邊安撫使:「北界賊盜來奔,即逐出;若驚刼,即捕送本國;若婦女老小避賊入境,即善諭遣之。」

  知唐州、司農少卿趙尚寬再任歲滿,特遷光祿少卿,賜錢二十萬,復留,尋以母喪去。尚寬在唐州,前後凡五年。先是,言事者屢以守令不久為患,朝廷立再任之法而罕有應詔者,獨尚寬修舊起廢,興輯勸課,有實效焉。

  同知諫院呂誨【二】奏:「先朝兩府及臺諫官奏對,即左右近侍悉引避於兩廡,故從容論議,事無洩於外者。臣近登對,皆不引避,立於殿隅板門之內。欲乞指揮,自今引避如故事。」從之。

  故事,執政生日皆有賜予,詔言助其燕喜。時帝在諒闇,曾公亮及宋庠生日,翰林學士賈黯當草詔。己未,黯言:「前日壽聖節,契丹使上壽於紫宸殿罷,羣臣升殿間飲,才令獻一觴而退。將相大臣,同國休戚,宜權罷賜。」而曾公亮亦言:「朝廷向來止沿舊例,未經討論。今黯所言,實於人情為順,望賜允從。」詔以大臣有已經賜者,令賜之如例。

  辛酉,詔以仁宗配享明堂。

  初,禮院奏乞與兩制同議仁宗當配何祭。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祇,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穀、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祇,以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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