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三十七 慶曆二年(壬午,1042)

起仁宗慶曆二年六月盡是年閏九月

  六月甲戌,出內藏庫銀一百萬兩、紬絹各一百萬匹下三司,以給邊費。賜河北義勇兵弓弩箭材各一百萬。

  權御史中丞賈昌朝言:「臣僚年七十而筋力衰者並優與改官,令致仕。年雖七十而未衰及別有功狀,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在京若工部侍郎俞獻卿、少府監畢世長、太常少卿李孝若、駕部郎中李士良,在外若給事中盛京、光祿卿王盤、太常少卿張倣、兵部郎中張億,皆耄昏不任事,請並令致仕。」詔在京者中書體量之,在外者進奏院告示之。獻卿、孝若、京,尋致仕,世長提舉太極觀,餘未詳。世長,士安子也。

  乙亥,省南北作坊監官各一員。

  丙子,瀛州言宣徽南院使、天平節度使夏守贇卒。贈太尉,諡忠僖,遣使護其喪事。

  戊寅,詔河北轉運使司籍民間所養馬,有邊警則給價市之。

  修河北舊烽臺。

  辛巳,詔雄州、代州安撫司,每得契丹事宜並報麟府軍馬司。

  癸未,資政殿學士、右諫議大夫、知杭州鄭戩為給事中,知并州兼河東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尋改知鄆州。

  錢塘湖溉民田數千頃,錢氏置撩清軍以疏導淤澱之患,既納國後,不治,葑土堙塞,為豪族、僧坊所佔冒,湖水益狹。戩發屬縣丁夫數萬闢之,民賴其利。事聞,詔杭州歲治如戩法。

  乙酉,修通利軍城。

  丙戌,以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祕閣校理范宗傑為直史館、陝西河東京西制置解鹽使兼管勾交子公事。宗傑於正月戊午日自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祕閣校理為制置解鹽使,今復云爾,蓋正月但制置陝西,今并及河東、京西也。然不應尚帶度支判官,或當時兼借省屬以重使事邪?

  建定州北平寨為北平軍。

  三司減省所言:「自今兩府管軍臣僚、節度使、宗室及郡縣主、兩省都知押班,母、妻依舊賜冠帔,其兩府臣僚無母、妻,則賜長女或長子婦,餘並罷之。其僧道賜衣【一】及師號,非御前特恩,並不許奏薦,如於延州納細色軍糧一百碩,迺賜之。」詔中書、樞密院,荊王、使相、宣徽使、管軍、節度使,及皇親正刺史以上、長公主,許奏薦紫衣、師號如故,餘從之。

  戊子,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任中師為修建北京使,并相視德清軍,澶州、大名府城池及點檢衣甲器械錢帛糧草軍馬事,仍以尚食使、象州防禦使、入內副都知皇甫繼明管勾修建北京事。

  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李昭遘罷鹽鐵判官。初,詳定減省所議罷天下職田及公使錢,昭遘以為不可,權三司使姚仲孫惡其異己,且詰昭遘所以興利之術,而昭遘爭辨不已,故罷之。尋為三門白波發運使,因入奏事,上謂曰:「前所論罷職田事,卿言是也。」昭遘為三門、白波發運乃八月丙子,今并書。

  庚寅,以提舉河北刑獄、司勳員外郎王儀提舉本路修葺城池器械及置堡寨烽火、教閱軍陣、市馬等事。

  辛卯,賜澶州修城池役卒及義勇、強壯緡錢。

  壬辰,以延州厥屯族軍主香埋、歸娘族軍主阿訛並為副都軍主,厥屯副軍主吃埋、揭家族副軍主李朝政並為軍主,悖家族都虞候逈訛、蘇尾族都虞候拓德遇、李文信並為副軍主,鄜延部署司言其擊賊有功也。

  三司減省所言,比來醫官多僥倖求實俸,至有尚藥、奉御而其入多於醫官副使者,請自今並依例折支,從之。

  置汾州向陽峽寨。

  乙未,河東都轉運使、戶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明鎬為龍圖閣直學士、知并州兼河東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鎬大巡邊以備賊【二】。時邊任多紈袴子弟,鎬憂其誤軍事,曰:「此可盡斥邪!待奏則晚矣。」乃取尤不職者杖之,疲軟子弟皆自解去,更奏擇習事者守堡寨。軍行,倡婦多從之,鎬欲驅逐,惡傷士卒心。會有忿爭殺倡婦者,吏執以聞。鎬曰:「彼來軍中,何邪?」縱去不治,倡婦聞之,皆散走。

  河北轉運使、吏部員外郎、史館修撰文彥博為天章閣待制、本路都轉運使。

  環慶部署司言,沒於行陣將校之子孫,或錄二人至三人【三】,自今非戰勝而沒者請止錄一人,從之。既而韓琦言:「將士臨陣,皆圖勝捷,力有不敵,戰敗而死。人命至重,豈以勝負為言。國家唯追崇虛名,存錄孤子,所以勸誘來者,使之效命。今邊臣讀此條貫,往往傷歎,以謂一死報國,更分勝負,恐非朝廷激勵將士之術。兼前記所載,亦無此例。若果更分勝負,則傷中并孝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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