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八 元豐元年(戊午,1078)

起神宗元豐元年二月盡是年三月

  二月丙午朔,提舉市易司俞充言:「永興軍路當兩川、秦鳳、熙河、涇原、環慶衝要,乞皆置市易務,與經制熙河路邊防財用司所置市易相為表裏,以牽客旅往來。仍許借內藏錢四十萬緡為本,候收秦州等市易錢撥還。」詔財用司同相度以聞。後財用司言:「竊慮他官典領,以各司錢物分彼此,即往來物貨或相害,乞與本司經制同講求,別具興置次第以聞。」從之。

  廣南西路轉運司言:「昨交人擾邊,大兵討伐,調發軍費,事務實繁。本司倉猝之中,不用常制,差擇得力官吏、舉人等分督丁夫糧草,應副軍前。今以勞績分三等,乞賜酬奨。」詔中書:「如累奏未嘗施行,可差次輕重,量與推恩。」御集乃轉運使張頡奏。

  丁未,江南西路提舉司言:「興國軍永興縣有熙寧六年至九年拖欠役錢萬二千餘緡。本縣民戶地薄稅重,累經災傷,又役錢稍重,乞特賜蠲免。」從之。

  轉運司言:「準樞密院劄子,建昌軍近因廖恩驚劫,乘此人情思保聚之際,可以修城,令計工料以聞。今相度物料、人工,若坊郭民戶出辦不足,即更令南豐兩縣【一】三等以上戶等第出備,又不足,即給省錢。」從之,仍須歲豐分三料修築。

  詔蔡延慶展磨勘二年。時延慶被責,落龍圖閣直學士,為天章閣待制,法當磨勘,特展之也。

  己酉,命輔臣祈雨。

  詔比部員外郎畢仲熊減磨勘二年;右贊善大夫李熙等各減一年,仍與先次差遣;前桂州觀察支使【二】黃泽等各循兩資;進士張祖禮入額差攝。仲熊等以應副安南軍須,泽等以隨軍有勞也。

  淮南東路提舉司言:「收糴并折到斛斗,除準備外,所管約八百餘萬碩。慮將來陳積,難以轉移,況本路甚闕見錢,聞京東水災,乞豫令收聚本錢,移於淮東近便州縣;或自清河運致,以糧穀撥還,卻於折糴本錢上聽量出息,其步乘亦令管認。」又京東東路體量安撫黃廉言:「西路及徐州、淮陽軍良田百餘萬頃,被水退遲,麥種不入,秋田又失指擬。乞於淮南路沿流豐熟州縣借常平錢十萬緡和糴,或於去年折納糧內借十萬碩,依元折價計數為所借錢,水運赴京東,以備賑糶,聽司農寺移用。」詔京東、淮南東路提舉官於界首會議以聞。

  詔曾孝寬候卒哭令起復。中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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