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 至道二年(丙申,996)

起太宗至道二年六月盡是年十二月

  六月甲戌,上遣中使齎飛白書二十軸賜宰相呂端等,人五軸;又以四十軸藏祕府,字皆方圓徑尺。呂端等相率詣便殿稱謝,上謂之曰:「飛白依小草書體,與隸書不同。朕君臨天下,復何事於筆硯乎!中心好之,不忍輕棄,歲月既久,遂盡其法爾。向來有江浙人號能小草書,因召問之,殊未知向背,但務填行塞白,裝成卷帙而已。小草書字極難工,亦恐此書遂成廢絕矣。」

  庚辰,溫州言永嘉縣民陳侃五世同居,內無異爨,侃事親至孝,為鄉里所稱。詔旌表門閭,賜其母粟帛。

  上謂侍臣曰:「德安陳旭一族,孝友恭儉,未見其比。」參知政事張洎奏曰:「旭家長幼千餘口,世世守家法,孝謹不衰,閨門之內,肅如公府。」上曰:「近聞本郡歲或小歉,以官倉米二千石貸之,旭但受其半【一】,且云:『省嗇而食,可以及秋成。』或謂之曰:『曷不受而糶之,可得善價。』旭曰:『朝廷以旭羣從聚居,特出王賦貸私室,豈可見利忘義,為罔上之事乎?』此深可嘉賞。」旭,兢之從父弟也。

  壬辰,駙馬都尉魏咸信上言,以其父仁浦郊祀覃慶,自晉王封齊王,私有所避,乞改封他國。上以問宰相,呂端奏曰:「晉國之上,唯秦國為大。」寇準對曰:「自來中書不與朝廷執紀綱,如魏仁浦進封王爵,當用三等,以次追敍,豈合便封晉國?況晉國是陛下藩邸舊封,用為贈典,非允。乃致邇來自晉封齊,猶不滿望,託以他故求改。」上曰:「可因此下詔,以近世多故,憲章隳壞,不遵古道者若干事,並從釐革,有司不能遵守者許憲司彈劾。」既而宰相卒不能奉行上旨云。

  先是,詔徙河北轉運使、祠部郎中陳緯(未見。)為陝西轉運使。緯入對,盛稱大名府通判、著作佐郎濟陰任中正之才,請以代己。上曰:「朕自知之。」乃召見,遷祕書丞,乙未,授江南轉運使,賜五品服。上以中正頎長,自擇大笏,又命內臣取緋衣長者賜之。至部,歲大稔,賦租平糴,皆有羡盈。發運使王子輿欲悉調餉京師,中正曰:「東南歲輸五百餘萬,而江南所出過半。今雖有餘,而後或小歉,則數不登,將急取吾民乎?」子輿乃止。

  秋七月庚申,太常博士、直史館陳靖上言曰:

  先王之欲厚生民而豐其食者,莫大於積穀而務農也。臣早任計司判官,每獲進對,伏聞聖訓,以為稼穡農耕政之本,苟能勸課田畝,康濟黎元,則鹽鐵榷酤,斯為末矣。謹審天下土田,除江淮、浙右、隴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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