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六 熙寧八年(乙卯,1075)

起神宗熙寧八年七月盡其月

秋七月壬戌,詔寺務司不隸開封府。先是,入內供奉官梁從政奏,差提點寺務司,見係開封府判官一員管轄,恐一司不須兩處提轄,樞密院擬進依前降宣命。上批:「可勘會寺務司何等事合屬開封府。」已而降是詔。此據御集增入。元年十二月,寺務司屬開封。

崇信節度使、知大宗正事宗旦降彰化軍留後。忻州防禦使、同知大宗正事宗惠降霸州團練使。連州防禦使從賁降左武衛大將軍、洺州防禦使。屯田郎中、諸王府記室參軍、兼睦親宅講書王慥,國子博士、同知宗正丞宋靖國,內侍高品盧世永降一官,內西頭供奉官張宗禮降西京內品。宗旦等坐不察李逢入宮,宗禮坐以兵書借趙世居,皆會赦特責降也。

詔綾錦院監官李果衝替,仍劾罪以聞。果被旨與工匠轉資,稽留五十餘日,上批「果情涉不恭」,故罷。又批:「三司視有司稽違聖旨,初不行遣,亦令分析。」後三司言綾錦院直受傳宣,而三司不預知,乃釋之。

代州言,真定府北寨卒杜辛等十六人,為契丹所略害之。詔賜辛等家絹各二十匹。後契丹復歸辛等,未嘗殺也。

癸亥,上批:「河東路義勇、保甲養馬,每匹支錢歲計若干,速具數申。」此據御集,要見後來申到數目。

知桂州劉彞言:「提點刑獄許彥先、轉運判官傅燮互訟。燮指彥先納金珠,而轉運使李平一亦言彥先獨差官管句告發坑冶。乞移彥先別路,體量理曲之人。」詔荊湖南路轉運判官喬執中乘驛究實以聞。時彥先已除廣南東路轉運副使矣。彥先八年三月五日除廣西憲,五月二十六日改廣東漕,十月二十八日又委李之純,九年十月十八日結絕。

甲子,樞密副都承旨、西上閤門副使張誠一為西上閤門使。誠一為副都承旨三年,特遷之。

江南西路轉運司言,虔州江水漲壞州城軍營,度修完用錢二萬二千五百餘緡【一】,乞降度僧牒。詔於本路寬賸役錢內給之,令轉運副使李之純提舉。

右諫議大夫沈立上所集都水記二百卷、名山記百卷。詔獎之。

乙丑,龍圖閣待制、兼樞密都承旨曾孝寬為龍圖閣直學士。

上元縣主簿韓宗厚為光祿寺丞。以宗厚興水利溉田二千七百餘頃,賞之。

詔進納出身人有旨落進納字者,不以官戶例減役錢。從司農寺請也。

丙寅,教八軍營陣副將、左班殿直、閤門祗候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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