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七 天禧五年(辛酉,1021)

起真宗天禧五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丁丑朔,御延慶殿見輔臣。丁謂進曰:「伏承聖躬已遂康復,臣等不勝大慶,然中外無事,望寬宵旰之憂。」上欣納之。

  辛巳,宴尚書省五品、諸軍都虞候已上、契丹使于錫慶院。先是,每歲正旦宴崇德殿,時上始痊復,重於煩頓,故改就別館焉。

  壬午,對輔臣於承明殿。上憑几,中貴人掖以升坐,因言契丹益敦信好,出所獻雙龍金帶示之。

  癸未,宰臣言考較京朝、幕職、州縣官【一】,內有合該遷秩及定差遣恩例【二】,伏緣多值假故,欲具舊例擬定進內,從之。

  乙酉,司封員外郎章得象直史館,祕書丞程琳直集賢院。前詔兩制舉詞學清素之士,翰林學士劉筠、龍圖閣直學士呂夷簡、知制誥張師德等以得象等名聞,故召試而命焉。得象,浦城人;琳,博野人也。(得象本傳云:楊億薦之,召試為直史館。按實錄,薦者乃無億名。傳又云億以博知得象。皆當考。)

  己丑,謁啟聖院太宗神御殿。上自新歲不豫,至是,都人瞻望輿輦,鼓舞相慶。

  詔自今每大祀,中書攝事賜錢五萬,為酒肴之費。

  癸巳,以上疾稍平,德音降天下死罪囚【三】,十惡至死、官典犯入己贓、刼盜放火、偽造符印論如律,四年秋稅殘欠並除之,權罷滑州修河。

  京東路水災。乙未,命直史館章得象、閤門祗候張士安乘傳安撫。

  丁酉,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張士遜為樞密副使,依前兼太子詹事。

  翰林學士劉筠見上久疾,丁謂浸擅權,歎曰:「姦人用事,安可一日居此!」表求外任,乃授右諫議大夫、知廬州【四】。舊制,學士罷職,多為侍讀學士,或龍圖閣學士,筠但除諫議大夫,謂沮之也。宰相擬他官為學士,上曰:「皆不如李諮。」遂以命諮。(此據馮潔己御史臺記。)

  廢鄆州東平監。

  己亥,宴近臣於承明殿,以天章閣興功也。

  癸卯,上作御集、聖政紀二序示輔臣。(本紀不書,當考。)

  養象所言,舊管象四十六,今止三頭,望下交州取以足數。詔知廣州段曄規度,有則進之,不須宣索。

  詔新城外置九廂。

  二月丁未,召輔臣觀書龍圖閣。

  給事中、知河陽孫奭再表求停官養父,上嘉納之,庚戌,命知兖州。奭父時居鄆州,兖、鄆相邇故也。

  壬子,賜新除翰林學士李諮金紫,上因問宰相曰:「近臣中有未改章服者否?」丁謂曰:「知制誥張師德祖士衡錢易、知雜御史劉燁今並衣緋。」即命內侍召士衡、易、燁賜以金紫。師德時知潁州,令就賜之。

  詔內外京朝官嘗經考課不改官,自後無私罪者,俟及四年,並與遷轉。

  甲寅,知審刑院宋綬言,得詳議官尚霖等狀,諸州刑奏並斷畢,無留牘。詔獎綬等,仍賜緡錢,宣付史館,羣臣上表稱賀。其後,奏斷絕賜緡錢,付史館如例,而不常表賀。

  上聞樞密曹利用所居西連營舍,甚迫隘,命入內副都知鄧守恩按視隙地,并詔先借宅園並賜之。

  丙辰,以珠、羣玉殿上梁【五】,宴近臣於承明殿。

  壬戌,以光祿寺丞謝絳為祕閣校理,大理寺丞王質、大理評事石居簡李丕諒、奉禮郎李昭遘並充館閣校勘。初,兩制列狀薦絳等四人。丕諒即三司使士衡之子,士衡上言願預校绚之職,遂命諫議大夫李行簡、知制誥宋綬試之,而有是命。居簡,中立子;昭遘,宗諤子也。

  甲子,賜故太尉王旦墳側僧院名曰「覺林」,近墳田租悉除之。

  丙寅,雨,丁謂等稱賀,上甚悅。謂因請賜酺,與人共樂。詔從之,在京五日,西京三日【六】,諸州一日。

  知雜御史劉燁上言:「伏以三年之喪,天下之經制;百行之孝,人子之大倫。苟執禮以無聞,在服行而有缺。伏見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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