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六十一 慶曆七年(丁亥,1047)

起仁宗慶曆七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丙子,詔以冬至有事於南郊。

  己卯,詔御史臺,自今定奪公事,如有請求行用,許人陳告,賞錢二百千,從中丞魚周詢所請也。

  辛巳,詔兩制及太常禮院議增真宗諡。

  壬午,戶部副使、祠部郎中張堯佐為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堯佐此除獨無言者,當考。

  癸未,奉安太祖、太宗、真宗御容於南京鴻慶宮。

  甲申,德音:降南京畿內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減夏稅之半,除災傷倚閣稅及欠折官物非侵盜者;賜在京諸軍將校特支錢。

  壬辰,降知廣州、右諫議大夫魏瓘知鄂州。臨江軍判官史沆性險詖,嘗為瓘所劾免。會廣州封送貢餘椰子煎等餉京師,而沆輒邀留之,飛奏指以為珍貨。詔遣內侍發驗無有,沆坐不實廢,瓘亦左降。

  御史何郯因言:「天下州郡每歲有例以貢奉所餘果實等物送遺臣僚之處,舊雖著條約不許,緣諸處相承久例,未全止絕。近知廣州魏瓘坐此降黜,竊恐四方聞知,其間有險薄狡獪之人,望風相效,用是興起詞訟,中傷有位。臣欲乞下有司,申明舊制,斷自今後諸處更不得以貢餘為名,將果實等物送遺臣僚。其未經申明前,州郡有曾送遺處,即更不許人告訐。如此,則上可以存朝廷之體,下可以安臣庶之心。」從之。詔從郯言,其日辛酉,并書。

  甲午,詔將來南郊遷章懿皇太后神主於后廟,或親詣奉慈廟行饗禮,兩制及太常禮院詳定以聞。於是翰林學士張方平等言,章懿肇祀別宮,允為稱禮,與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義蓋有殊,禮難同祔,請仍舊南郊薦饗,一如后廟。詔饗奉慈,朕今且親行,後當遣宰相攝事。

  南郊禮儀使楊察言,準景祐二年敕,禋祀天地,自今以太祖為定配,二宗為迭配,慶曆四年南郊,已奉太祖、太宗配,今合以太祖、真宗配。詔恭依。

  丁酉,奉宣祖皇帝、昭憲皇后御容於奉先資福禪院慶基殿,上親行酌獻之禮,以重修殿成也。

  辛丑,新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刑部郎中、直龍圖閣王居白為天章閣待制、知廣州。初,命司農少卿辛若渝代魏瓘,加若渝右諫議大夫,御史何郯等言,若渝雖號清謹,然年已七十,才力非長,不宜使知廣州。遂改命居白,亦不拜若渝右諫議大夫。制置發運判官、主客員外郎許元遷制置發運副使,仍詔且未除正使。

  八月癸卯朔,遣官祈晴。

  甲辰,鹽鐵副使、主客郎中袁杭為司勳郎中、知宣州,御史言其年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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