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一 元豐二年(己未,1079)

起神宗元豐二年十一月盡是年十二月

十一月乙丑朔,禮院言:「明道山陵故事,啟菆,百官服初喪服,入內省,內侍省都知、押班以下,并軍員、三班使臣、伎術官不服。請如故事。」詔都知、押班以下並如百官服初喪服,餘如故事。

詔京朝官、選人、使臣試中經、律令義,第一人循一資,稍優四人堂除,中等百三十人與先次家便,下等三百三十六人注官。

丁卯,罷京西路轉運副使周約,以權發遣度支判官、太子中舍李察代之,候山陵畢歸本司。

追封文思使李諒母天水縣太君趙氏永嘉郡夫人。以諒言趙氏韓王普之曾孫,獻穆大長公主之諸婦,乞依伯父端懿妻加贈例也。

三司言:「福建路臘茶自禁私販,官場漸多售者。乞自今歲計所市茶,預下轉運司,限當年運至京師。其江浙、荊湖、川峽路即權許通商。」從之。

戊辰,詔諸路州縣並禁樂至卒哭。既而禮院言:「案禮,葬而後虞,虞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景德中,明德皇后百日為卒哭,卒哭後不禁樂。以百日為卒哭,蓋古之士禮,不當施於朝廷。」迺詔改卒哭為百日。

庚午,詔國子監直講、潁川團練推官王沇之除名,永不收敍。太常丞余中追一官,勒停。監東作坊門,河南左軍巡判官王沔之、祕書丞范峒衝替。沇之坐受太學生章公舱賂,補上舍不以實,罪當徒二年。中坐受太學生陳度賂,罪當杖。峒坐為封彌官漏字號。沔之、沇之弟,亦坐納賂,囑請於中、沇之等。皆因虞蕃上書,下御史臺案劾,又用御史何正臣之請。獄辭所及,雖蕃所不言,皆得究治。沇之等雖會赦降,猶特責之。沇之始議送湖南安置,既而止除名。然太學一獄,踰年方決,追逮徧四方,蓋舒亶、何正臣為之。

詔:「虔州槍仗手千五百三十六人,撫州、建昌軍鄉丁、關軍、槍仗手各千七百十八人為定額。每歲農隙,輪監司、提舉司官按閱武藝,以備奸盜。」從前江西轉運副使蔣之奇請也。

樞密直學士、尚書右丞致仕李參卒。

乙亥,詔:「濮安懿王夫人還祔濮園,其令禮官議所以將奉禮儀以聞。」

丙子,知審官東院陳襄乞委本院官重定本院敕令式。從之。

丁丑,翰林學士章惇言:「竊稽典禮,下不得誄上,則大行太皇太后諡號,蓋非臣子之所敢專,將有所請。謂若請之太廟,於禮為宜。願付禮官詳議。」於是禮院言:「孝明皇后之喪,百官書諡,議讀之於廟,上于靈座。詔尚書省集百官議,皆曰:『母后之諡,則宜定於廟而讀之,以明受成於祖宗。孝明皇后諡,請百官議定,制下,乃遣官告于太廟而不讀。』今參詳古者諡法,后受之於夫,臣受之于君。大行太皇太后作配仁祖,於禮為尊,宜集官諡之于廟。又幼不誄長,子不爵母。內英宗皇帝廟室,于禮不當請諡。欲乞集中書、樞密院、侍從官、御史臺五品、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宗室正任團練使以上,赴太廟行請諡之禮,然後詔有司作冊寶,告於天地、宗廟、社稷,讀于慶壽殿。」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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