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一 天禧二年(戊午,1018)

起真宗天禧二年正月盡是年閏四月

  春正月乙未,幸元符觀,宴宗室於資善堂。

  己亥,尚書右丞、兼宗正卿趙安仁為御史中丞、兼尚書右丞。左右丞兼中丞始此。(會要以為去年十二月,今從百官表。)

  詔京城道殣無主者,官為埋葬。

  庚子,芝草生真遊殿及皇后所居崇徽殿,上作歌詩示宰相。

  詔諫官月俸並給實錢。

  壬寅,以河北、京東饑,詔發廩及漕江、淮米十萬斛賑之。

  奉安太宗文集於玉清昭應宮先猷殿,御集於繼文殿。

  癸卯,龍圖閣待制、判大理寺李虛己言:「凡斷命官、使臣犯贓私罪,並檢勘舉主。竊詳條制,蓋以因保任而改官,犯贓私則連坐,其保舉一任,於所任犯罪亦如之。其中有初任州縣官、使臣、內品、伎術官等,顯無舉奏,而例詢舉主,俟其報牒,方斷文案,匪獨符移冗長,實且吏曹留滯。欲望自今應累犯經改轉者,即問舉主,自餘悉罷。」從之。

  庚戌,御史中丞趙安仁言三院御史自今望並給御寶印紙歷錄彈奏事,又請修國朝六典,並從之。居數月,安仁卒,六典不及成。(卒在五月己卯。)

  辛亥,幸元符觀、資善堂,宴從臣及壽春郡王府官屬,出御製賜壽春郡王恤黎民等歌、元符觀資善堂等記頌,並出壽春郡王詩什、筆翰示宰相。

  癸丑,令大名府官設糜粥濟饑民。

  詔川峽巡檢捕賊軍士無料錢者,月給醬菜錢二百。

  乙卯,詔京東西、河北、陝西民乏食處,官以酒糟給之。

  江德源等言辰州都巡檢使李守元,部白丁會諸蠻入白霧團討擊,生擒蠻寇十五人,斬首百級,獲器甲二百,招降其酋領黃文千、王文象等二百餘人。於是守元又與知辰州錢絳、知澧州史方等引兵襲下溪州,破寨柵,斬蠻六十餘人,降老幼千餘,刺史彭儒猛亡入山林,執其子仕漢等赴闕【一】。守元,繼勳子也。(乙卯,二十一日也。是日奏到,則其破蠻當在去年矣。此月二十七日辛酉又入下溪州,閏四月四日始奏到,今並書之。史方傳:「下溪州蠻寇辰州,殺巡檢王文慶。引兵入溪峒討捕,降其黨李順同等八百餘人,散處安、復間,陰誅其尤惡者杜忽等十九人。」即此役也,今附見。)

  丙辰,詔羣臣所舉幕職、州縣官改授京朝官與西川知縣者,如未有員闕,不得差權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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