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十九 元豐七年(甲子,1084)

起神宗元豐七年十月盡其月

  冬十月丁卯朔,詔支末鹽鈔三十萬緡,付河東路轉運司市糧草。

  詔湖南邵州武崗縣減將下防拓弩手二百【一】,以其錢糧募土人入溪峒。從鈐轄司請也。

  御史蹇序辰乞令諸路提點刑獄司每季具以論決詳覆大辟事狀以聞,付刑部注籍,點檢案治失誤。詔提點刑獄司季申刑部。

  戊辰,點檢諸陵器物所言:「安陵東有青龍河,越數小澗。用透槽行水,可以徧及三陵下宮,於熙陵之西退入白虎澗,達于洛下。」太史局以為不可,從之。

  詔景靈宮管勾內品雷迪罰銅十斤,送西京灑掃班。坐欲移用美成殿奉祠物,及應宿不直也。

  己巳,駙馬都尉錢景臻對,因謝父知鄆州暄除寶文閣待制。上曰:「暄為郡有聲,朝廷自以才用。」又謝子忱賜名,上曰:「主賢,宜有子也。其勉以學。」(九月戊午,中散大夫、知鄆州錢暄除寶制。)

  同經制熙河蘭會路邊防財用馬申言:「糴買全在冬春之交,乞十月後印給次年鹽鈔,限正月至本路。」戶部言:「若本路豫得鈔,招誘入中,牽制秦鳳等四路鈔價。乞依秦鳳等路,吏部差使臣於正月下旬押赴經制司。」從之。

  詔:「涇原、鄜延兩路發赴城、寨、堡、鎮防秋諸軍,比諸路特早,並與特支錢。」(十一月四日可考。)

  庚午,大名府路安撫司言:「近以修閉水口,發德、博州夫萬二千。今水口已塞,欲因此夫修廂軍營,及築上下水關。」詔:「食庫、館驛舍等令轉運司依先降指揮。其修城,令安撫司具實用人功以聞。」

  權開封府界提點范峋等言:「諸縣尉專捕草市賊盜,及通管縣務,歲下鄉常以百數。若省縣尉,恐一主簿不能辦事,乞依舊存留。」從之。

  吏部言:「宗室子漪換通直郎,年十八。宗室授殿直者,二十聽出官,無文資法。」詔子漪候年二十許出官。

  詔支錢鈔二十萬緡,付河北轉運司市糧草。

  壬申,詔河東經略司:「近諸處雖有牒報,即非大點集。其葭蘆、吴堡寨守禦保甲可放散。」

  是日,西夏犯涇原,民多以火死。(二十二日奏。)

  先是,殿中侍御史翟思言:「知樞密院韓縝受知石州、文思副使燕復所遺馬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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