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八 熙寧八年(乙卯,1075)

起神宗熙寧八年八月盡其月

  九月庚申朔,命王安石兼監修國史。

  檢正中書刑房公事王震、中書戶房習學公事練亨甫、池州司法參軍孫諤同修貢舉式。八月二十三日,諤編公使例冊。

  詔陣傷五十日內死者,依陣亡例推恩。前此以三十日為限,又有請限百日者,至是依律著為諸路法。

  辛酉,詔併令式及內諸司敕式入一司敕令所。

  都提舉市易司乞借定州路安撫司封樁錢十萬緡糴穀。從之。

  熙河路經略司言,洮西山後羌謀因夏熟入寇,蕃官李奇崖等逆戰卻之,仍獲首級。詔李奇崖遷一資,李龍羅與內殿崇班請受,餘遷資有差。

  詔內殿承制馮士安令尋醫。初,審官西院差士安監密州板橋鎮,引見,上察其病不任事故也。

  壬戌,詔大名府、定澶州各具馬二萬匹一等芻豆封樁,大名府令司農寺,澶州令都提舉市易司計置,并限二年足。

  權羣牧判官韓宗師為蔡河撥發催綱,升一任,以侍父絳行乞罷職也。

  甲子,中書言:「訪聞深、祁、永寧等州軍葫蘆、滹沱、沙河、新河山水泛漲,例皆衝決岸口。所有合修完隄防及開濬淤澱,欲令外都水監丞及水利司檢計施行,仍先具功料,及令轉運司勘會渰浸民田頃畝都數以聞。」從之。此據會要增入,七日并十四日【一】,又六月十九日,當考。

  河北第十九將楊萬自陳討蠻有功不實【二】,樞密院請劾其罪。上批特免。

  乙丑,賜都大提舉教營陣、步軍副都指揮使楊遂,同提舉、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銀絹各一百;參議公事、檢正中書刑房公事王震,管勾國子監丞郭逢原,將官夏元象,副將臧景,部將以下至指使、馬步諸軍銀絹、特支錢有差。先是,八月戊午,大閱八軍陣於城南荊家陂,畢事,拆營回軍,故有是賜。戊午,八月二十九日。

  西京左藏庫副使王鑒言,開封府界近京牧地及淤田甚多,廣種榆柳,較之租佃有倍息。從之,仍令鑒同左藏庫副使霍舜舉提舉。

  詔開封府界、諸路將官於所部兵選試弓手能射親及遠中深者各五人赴闕。府界及五路監司選試義勇、保甲準此,並給其路費。

  詔自今勾當御藥院使臣滿五周年,與轉一官,仍不隔磨勘。

  丙寅,別試所言,武舉進士宋昇等六人弓弩絕倫,而策義在下等,未敢黜落。詔候殿試武舉人弓馬引呈。自是弓弩絕倫者,雖策義不合格,皆以名聞,著為法。

  詔廢馬監兵五千人,其以二千人置廣固四指揮,專隸修完京城所,於京城四隅置營;三千增置開封府界保忠六指揮,於陳留、雍邱、襄邑置營。候修京城畢,其新置保忠指揮即行撥併,仍隸步軍司,非有宣命,毋得差使。八月二十一日,初修都城。

  御史蔡承禧言:「訪聞近日朝旨欲修新城,外議喧傳,以為日役萬兵,財用所糜,其數不少。臣聞古者城郭溝池以為固,又云:『王公設險以守其國,以城郭為固,則道德有不能設者矣。』此為中人之言,而非為上主而言也。以陛下之德,何啻金城湯池之固,而乃過計以為此,外議紛紛,臣所未喻。兼外城自祖宗以來傳之至此,日月之久,土脈堅緻,麤亦完好,何必高深樓櫓以擬邊疆?甘棠召伯之憩,尚勿翦除,祖宗規模,尤宜謹於毀撤。臣度陛下不欲沮興事之臣,且以俯從其議爾。又聞招廣固指揮。今歲江、淮大旱,畿甸蝗蝻,苗穀不登,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