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十 熙寧八年(乙卯,1075)

起神宗熙寧八年十一月盡其月

  十一月己未朔,復光祿卿、提舉崇福宮祖無擇為祕書監、集賢院學士。祖無擇當立傳,而史官逸其事,須別考詳。

  詔倚閣辰、沅州今年秋稅。以察訪蒲宗孟言二州夏旱故也。

  詔:「熙河路兵食、吏俸日告闕乏,而蕃學之設冗費為甚,無補邊計,可令罷之,其教授令赴闕,蕃部弟子放逐便。」

  又詔:「每歲天神四祭、太廟五享,差兩省以上官攝司徒。」

  庚申,詔:「五路緣邊堡鋪守把兵級輪出巡及卓望、伏路等,遇冬寒舊無皮裘處,令特製造,人給一領,至春煖拘收,官為修完。」

  熊本言攻破獠賊駱益、王本二等七寨,木斗翁等四囤,獲老幼婦女百三十三人,斬首六十六。其木斗翁等四十八人來降,乞許令引見。詔木斗翁與奉職,安穩二與借職,木斗七等十一人與京東、西州軍教練使,給月俸,安李等四十二人送京東西、淮南州軍安置,各給田二頃,仍計口支糧三年。舊紀云熊本破獠駱益等七寨、四囤【一】,新紀不書。熊本集紀險篇云:十月二十日自渝州領兵入界,留南平軍凡六十日,九年正月六日旋師。

  同判司農寺張諤言:「案察官巡歷州縣,決罰役人,乞令州縣籍所犯及杖數,以備本寺點檢,庶使官吏不敢以私忿用刑。」從之。

  壬戌,上批:「聞在京諸軍官馬大抵生惡,蓋營地迫窄,失於調習。近已創四教場,寬大可以馳騁。宜指揮殿前、馬軍司,分定軍馬,合赴教場【二】,馬軍日輪一指揮,以馬赴場,走驟百十反,令本教使臣押領,各給印紙,書赴教月日。」

  上批付韓縝等:「聞禧、穎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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