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十二 明道二年(癸酉,1033)

起仁宗明道二年正月盡是年七月

春正月,壬申,契丹遣右金吾衛上將軍耶律霸、昭德軍節度使韓橁來賀長寧節。

戊寅,直集賢院李淑上耕籍類事五卷,又王后儀範三卷。

己卯,詔:「淮南、江、浙、荊湖發運司比留上供米賑江、淮貧民,如聞流亡未已,今更以百萬斛濟之。仍命翰林侍讀學士王隨、入內供奉官鄧守恭、入內殿頭江從瑩乘驛督視之。」

罷館閣讀書【一】。初,光祿寺丞盛申甫、馬直方在館閣讀書,自陳歲久,請一貼職,上止令大官給食,候三年與試,因詔後毋得復置。

壬午,上元節。罷正陽門張燈,以籍田禮近也。

權免淮南災傷州縣魚果稅。

癸未,詔三司鑄「明道元寶」錢。

甲申,以侍御史孫祖德為夏州祭奠使,朱昌符道病故也。祖德,北海人,前通判西京。方冬苦寒,詔罷內外工作,而錢惟演督修天津橋,格詔不下,祖德曰:「詔書可稽留耶?」卒白罷役。

有司言近制皇帝寶冊法物用金二千七百七十八兩,皇太后寶冊法物用金二百八兩、銀一千七百六十七兩。帝曰:「此雖舊制,亦曠費也。自今止依皇太后例,參用金銀。」

己丑,宰臣呂夷簡、樞密副使夏竦上所注御製三寶讚、皇太后發願文。以檢討注釋官、直集賢院李淑為史館修撰,集賢校理鄭戩直史館。夷簡、竦各與一子改官。而夷簡請賜其子大理寺丞公弼進士出身,從之。

庚寅,詔三丞以上致仕無子者,聽官其嫡孫若弟姪一人,仍降子一等。

癸巳,武勝軍留後陳堯咨言:「梁濼積水,廢民田數萬頃,不能疏導,至鄆州徙城以避之。嚮者臣守鄆,孫奭守兖,同相視,自魚臺下杷鑿河四十餘里,決泊水注河,由德、博東入於海,可以紓水患,通漕於河北。宜歲調夫乘春濬之。」朝廷從其說。然污澤自具地形,終不能大耗也。

甲午,降夔州路轉運使、國子博士張正中為殿中丞,知太平州。初,以國子博士蕭律代正中,而劾奏正中在部苛察不公,故降之。

乙未,御端明殿閱左右騏驥院馬,賜荊王元儼二匹,諸宗室、輔臣至三司副使以上各一匹。

二月戊戌,司天監言含譽星見東北方,其色黃白,上有光芒長二尺【二】。然觀者皆以謂彗云。

庚子,詔淮南、江南民被災傷而死者,官為瘞埋,仍祭酹之。先是,南方大旱,種餉皆絕,人多流亡,困飢成疫氣,相傳死者十二三,官雖作粥糜以飼之,然得食輒死,村聚墟里幾為之空。

甲辰,皇太后宿齋垂拱殿。乙巳,服褘衣、花釵冠,乘玉輅以赴太廟。改衮衣、儀天冠,內侍贊導,享七室。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受冊文德殿,帝奉賀。還,宿天安殿。遂赴東郊。

丁未,祀先農,行籍田禮。禮儀使張上遜奏皇帝三推而止,帝曰:「朕既躬耕,不以古禮為式,願推終畝。」士遜固請,乃耕十二步而止,御觀耕臺。三公以下咸推盡壟,悉過五推之數。禮畢,御正陽門,大赦。太宗親耕耒耜,命太僕寺永祕藏之。民年八十以上,每遇長寧、乾元節,許赴州縣燕設。其父母年八十者,與免一丁,著為式。權罷江、淮發運司今年春漕,以濟饑民。御天安殿受冊。嘉祐四年祫享赦書,又申明免丁之令。本紀于此年失不載,遂以嘉祐四年為事始,誤也。

辛亥,上作籍田詩賜近臣,詔籍田陪位舉人免將來文解。

壬子,以兩川饑,遣使體量安撫,天章閣待制王鬷益利路,戶部副使張宗象梓夔路,上御藥楊承德、入內供奉官呂清分路走馬承受公事。

除富順監井戶所欠燒煎藉鹽簟課利。

己未,置蘇州清酒務指揮三百五十人,以隸酒官。

辛酉,詔在京勾當庫務官未歲滿者,毋得別陳乞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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