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六 大中祥符四年(辛亥,1011)

起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六月盡是年十二月

  六月癸卯朔,徐州言,知州、山南東道節度使、駙馬都尉吴元扆卒。上甚悼惜之,贈中書令,諡忠惠,子弟進秩者五人。且以自得疾,本州不即上言,有詔劾其官屬。後葬元扆時,上元然燈為移次夕。

  己酉,詔諸路州、府遣親屬奉方物詣汾陰者,送學士院量試本業,授試秩齋郎,不就試者補三班借職,如東封例【一】。

  辛亥,益州言知霸州董仁誥為其巡檢使董延早所殺。

  庚申,命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待制張知白王曙同詳定閤門儀制。

  甲子,以甚暑,錄示軍民解毒方。

  開封府言祥符縣有飛蝗。

  先是,春秋二仲月遣宗正卿以公服巡陵,於是詔以祭服行事。

  上以歙州歲供宣敕大紙【二】,其數甚多,頗勞民力,思有以寬之。知樞密事王欽若因奏諸房紙羡餘者,凡一十萬八千三百番,望令三司罷給一年,仍減本州造數【三】。從之。遣中使宣諭,副都承旨張質已下【四】,仍特賜御筵。

  江、淮南水災民饑。丙寅,命起居舍人、直史館李迪為安撫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利用為都監,所至存問里閭,察訪官吏,訊詳犴獄,寬節財征,以便宜從事。既而迪等言,廬、壽州早稻已登,江、洪、筠、袁州漲溢民田,不至全傷。(張利用,未見。)

  知洪州李玄病,上與宰相歷選朝士,將徙知揚州淩策代之。上曰:「南昌水潦艱殆,長吏當便宜從事,不必禀於外計也。」王旦言策涖事和平,若委以方面,望即授江南轉運使。詔可,仍遣使諭以遴簡之意。饒州產金,前詔禁商賈販鬻,或有論告,逮繫滿獄,策請縱民販市,官責其算,人甚便之。(實錄于明年閏十月末乃書饒州事,今依本傳并書之。策除漕,乙丑日也。)

  授交甘等州、大食、蒲端、三麻蘭、勿巡、蒲婆羅國進奉使官。

  劍、利、閬、集、壁、巴等州饑,詔賑之。

  內供奉官張承素為其父贈豐州觀察使崇貴立神道碑,上曰:「中官立碑,恐無此例,如李神福、竇神興曾立碑即可。」(此見會要,李、竇立碑事,當考。)

  兩浙、福建、荊湖、廣南諸州循偽制輸丁身錢,歲凡四十五萬四百貫,民有子者或棄不養,或賣為僮僕【五】,或度為釋老。秋七月壬申朔,詔悉除之。

  癸酉,歷代帝王陵寢申禁樵采,犯者,所在官司並論其罪。

  丙子,詔自今應差文武臣僚充安撫使副、巡檢、都監及提點刑獄之類,但係同差帶職名者,並令一班辭見,合重行異位,即依常例。

  崇真資聖禪院市蔬擾人,丁丑,詔以蔬圃賜之。

  庚辰,上謂輔臣曰:「昨覃慶,中外遷官,惟入內內侍省、內侍省官若依例改轉,即勤惰勞逸不能均矣。」因取兩司官姓名,較其入仕久近、幹事繁簡,第升降之。遂詔從祀至脽上、河中府入仕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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