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七 元豐元年(戊午,1078)

起神宗元豐元年正月盡是年閏正月

  春正月庚戌,詔河北轉運司,令所在長吏躬禱名山靈祠。旱故也。

  壬子,命輔臣祈雨。

  魏國安仁保佑夫人張氏乞依赦封二代,從之。神宗乳母,熙寧八年二月【一】,自崇國改封魏國。

  甲寅,右諫議大夫、提舉崇禧觀沈立卒。

  乙卯,集禧觀使、鎮南節度使、同平章事王安石為左僕射【二】、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放朝辭。安石辭使相,乞以本官領宮觀,屢詔不允,而安石辭不已,故有是命。

  交阯郡王李乾德上表言:「伏蒙賜詔,從臣所請,自今復修職貢,已令安撫司各差人畫定疆界,毋得輒侵犯。臣已奉詔遣人送方物,乞賜還廣源、機榔等州縣。」詔:「候進奉人到闕,別降疆事處分。」

  又詔河北路轉運司檢放水災民戶秋稅欠負,展限輸納。

  又詔京西、淮南路轉運司訪名山靈祠,委長吏禱雨雪。

  權御史中丞鄧潤甫言:「知虢州鄧綰近復龍圖閣待制,中外之論,皆謂綰在言路,肆為邪慝,陰連公府掾屬,數為大臣乞恩,乞除大臣之子館職,傳笑四方,傷辱國體,近世處言職者未嘗有也。陛下以綰操心頗僻,賦性姦回,論事薦人,不循分守,故斥逐之。今綰去位未幾,亟還近職,縉紳藉藉,莫知所謂。蓋蘇頌奪職八年而後復諫議大夫,曾布五年而後得待制,綰何人,獨此超越?乞追寢成命,以厭公論。」詔綰罷龍圖閣待制,以本官充集賢院學士、知河陽。

  丁巳,詔國子監丞、主簿省一員。

  戊午,判太常寺、樞密直學士陳襄,崇政殿說書、同修起居注、太子中允、集賢校理黃履,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李清臣,祕書丞、集賢校理王存,詳定郊廟奉祀禮文;太常寺主簿、祕書丞楊完,御史臺主簿、著作佐郎何洵直,國子監直講、密縣令孫諤充檢討官。先是,手詔:「講求郊廟奉祀禮文訛舛,宜令太常寺置局,仍遣定禮官數員,及許辟除官屬,討論歷代沿革,以考得失。」故命襄等。五年四月十一日成書。熙寧十年十二月【三】甲午,黃履云云。舊紀書:命官詳定郊廟祝文。

  皇城使、達州刺史、入內副都知蘇利涉為海州團練使。時利涉校年止當遷官,而詔以利涉逮事先朝藩邸,故特有是命。

  減併陳留捧日、天武第七軍第一武騎帶甲剩員,亳州第一龍衛帶甲剩員,陳留第一,亳州第二,尉氏驍猛第二,南京雄威第八,咸平雄勇第二、第三,鄆州第五,許州第六,管城第七,白馬第八,總十三指揮,每軍止各置一指揮,並以五百人為額,餘數聽額外收管。

  經制熙河路邊防財用司【四】乞封樁息錢,以備朝廷移用,如鑄錢、鹽井之類,與轉運司錢相干者,並以熙寧九年為額,本司認數撥還之。

  己未,荊湖南路安撫使謝景溫言:「奉詔相度轉運司乞補徽、誠州溪峒蠻職名俸給事,臣詳朱初平招撫楊光僭等各與官職請受,其歸明地依舊住坐。緣楊族諸蠻顧戀巢穴【五】,本亦不敢輕犯邊境,昨既得官資請受,安土樂業,悉如故時,所以近上首領爭出聽命。比至初平等不帶兵甲,親入招安,遂生驚疑,已恐朝廷經畫其地,故楊昌普等遮擁道路,殺害使臣,幾成邊患。今若修建城寨,留戍官兵,必以為朝廷利其土田,增置州縣,人懷遷徙之憂,勢疑事迫,必合而為姦。今近上首領既已受命,利於俸給,其餘族類自不敢動,又已有關峽、武陽兩寨控扼,更不須別作防守。若二三年間,恩信浹洽,使其向化之人轉相勸諭,然後經制城寨,亦未為晚。所欲補楊晟堅巡防名目,緣晟堅號為桀黠,蠻人畏服。今忠順之誠尚未可保,而遽補之職名,萬一假朝廷之勢,役屬諸蠻,黨類附從,非我之利,謂當如舊為便。其朱初平招納之時,所差使勾當人楊晟勝等,或先率眾通道,或招同類來歸,委有勤效,未嘗推恩,乃熙寧五年先歸明見為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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