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五十四 慶曆五年(乙酉,1045)

起仁宗慶曆五年正月盡是年二月

  春正月辛酉,四方館使、榮州刺史曹傅卒,特輟朝二日,贈保信節度使,諡恭懷。故事,官非三品無諡及輟朝,傅特以皇后兄故也。

  甲子,內殿承制宋守信為供備庫副使,捕湖南蠻賊有勞也。

  乙丑,賜延州東路修復栲栳、鎌刀、南安、承平四寨及保安軍新建順寧寨官吏役卒等銀絹有差。

  丙寅,以細腰城隸環州。

  己巳,三司言更造錫慶院,乏材費多【一】,而敵使錫宴之所不可闕。詔復以太學為錫慶院如故,別擇地建太學。

  甲戌,右正言、秘閣校理孫甫為右司諫,知鄧州。

  先是,甫言陳執中不效【二】,數請補外,不許。帝嘗問丁度用人以資與才孰先,度對曰:「承平宜用資,邊事未平宜用才。」甫又劾奏度因對求大用,請屬吏。上諭輔臣曰:「度在侍從十五年,數論天下事,顧未嘗及私,甫安從得是語?」度知甫所奏誤,力求與甫辨。宰相杜衍以甫方使契丹,寢其奏。度深銜衍,且指甫為衍門人。及甫自契丹還,亟命出守。度侍經筵歲久【三】,上每以學士呼之而不名,嘗問蓍龜占應之事,乃對:「卜筮雖聖人所為,要之一技而已,不若以古之治亂為監也。」丁度正傳云度對上言承平宜用資,邊事未寧宜用才,度時在翰林已七年而朝廷方用兵,故對及此。附傳又云朝廷方用兵事邊。按元昊四年八月已進誓表,邊事亦少寧矣,而傳乃云方用兵事邊,蓋誤也,今不取。然則孫甫所為劾度,豈以度「承平用資」之語,若有所希合故耶?附傳、正傳恐因行狀、墓誌銘錄飾之辭爾。不知度行狀,墓誌銘誰所作,當考。孫抃作度神道碑,但云西師未解,上問用人以資與才孰先,云西師未解猶可也,若云方用兵事邊,則誤矣。不知史臣何所據,蓋不細考耳。丁度指甫為衍門人,或當附見四年八月戊午無以見任輔臣所薦者為諫官御史詔後。然衍九月二十六日乃拜相,此詔決不緣衍也。

  罷河東、陝西諸路招討使。

  乙亥,復置言事御史,以殿中侍御史梅摯、監察御史李京為之。摯,新繁人。唐制,御史不專言職,故天禧初,始置言事御史六員,其後久不除。至是,以諫官員不足,復除之。今御史臺中丞廳之南,有諫官御史廳,蓋御史得兼諫職也。

  丙子,契丹遣林牙彰聖軍節度使耶律宗睦來告討夏人回。

  先是,元昊既敗契丹,遣使齎表獻俘,詔卻其俘而受其表。及宗睦來,知制誥余靖言:「朝廷受表卻俘,此誠欲敦示大體,兩存其好也。竊緣臣昨到契丹,敵中君臣將元昊表狀皆示與臣,其間亦有毀讟本朝之語,但敵主佯詈元昊小人翻覆,交鬥兩朝,如此而已。臣愚以為,今亦宜使館伴宗睦者,將元昊獻俘表示與宗睦,兼言本朝不受所獻,復令送還北朝之意,使敵人知本朝聞其敗衂,不敢分外邀求也。」

  樞密副使韓琦言:朝廷已封冊夏國,又契丹以西征回來告,當此之時,若便謂太平無事【四】,則後必有大憂者三;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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