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九 熙寧五年(壬子,1072)

起神宗熙寧五年正月盡其月

  春正月辛巳朔,御大慶殿受朝。

  己丑,廢內物料庫入御廚,從編修三司敕孫亶請也。

  詔鄜延路經略使趙卨詢問降羌如有願歸夏國者,先以名聞。諸路準此。仍牒宥州令于逐路界首交割。

  初,上論西人內附者,或以脅迫,非其誠心。欲令願歸者,從之;不願者,隨便措置,可以省糧食、免檢察,且足以示廣大推恩。乃下諸路詳議,已而有是詔。此據朱本,新本因之。去年十二月戊午,緣結勝事已詔諸路,此蓋重出。或此詔但令先以名聞,與前詔異也。

  其後,知原州种古言:「招降蕃部可用為鄉導,不當問其願歸。蓋漢官多惡蕃部,恐迫脅令歸,即反害恩信。」上曰:「如王廣淵計,但欲遣歸,蓋廣淵與韓絳不相能。」安石曰:「今絳已被斥。留得蕃戶,陛下亦必不以此為功;縱遣去,亦不復加絳罪。不知廣淵為此何意。」上曰:「欲表見絳所為皆非。」安石曰:「陛下但當論利害,不當探人未必然之私意。臣固嘗論留得此輩無所利,但恐為患。臣近見張守約言古渭一帶屬戶多餓死者,今邊障極虛,中國久來熟戶尚不暇救恤,乃更欲招夏國老弱收養,豈為得計?」上曰:「中國人固多,誠不賴夏人。然言者謂收納夏國人,使彼人少,即于彼有害。」安石曰:「陛下欲弱彼,則先須強此;欲害彼,即先須利此。今陛下所御將帥一心奉陛下所欲為,然後可任以整緝邊事。邊事各有條理,然後可以撓夏國。今熟戶餓死,將帥不能救恤,陛下尚不得聞知,如何乃能困夏國!臣愚以謂方今所急,在知將帥【一】之情,以道御之,使不敢偷惰欺謾,然後邊可治,邊可治,則如秉常者雖欲埽除,極不為難。若未能如此,即無困夏國之理。人主計事,當先校利害。若利害果合如此,恐不須妄疑。其人心有所挾如此,則人人各懷形跡,孰敢復為人主盡力!如西事之初,陛下謂臣及韓絳皆欲以西事為己功,故有此言。臣以此於西事不能不存形跡,然事至不得已,亦不敢嘿嘿。蓋人臣之義,量而後入,故不能先事極爭,先事極爭,則無後事之驗,臣終身受妨功害能之嫌,臣以為如此害於臣智,故不敢。然懷不能已,固嘗論奏。非特臣所懷如此,前日執政大臣例皆如此。今日計事,陛下尚疑有傾韓絳者,則誰復敢不避形跡為陛下計事?」陳瓘尊堯集邊機門論安石云云,四年五月二十日,又二十六日,又六月十一日;五年正月九日,又六月二十六日。瓘論附六月二十七日。

  上曰:「王廣淵每事輒言宣撫司過失。如趙卨多奪韓絳所與酬獎人官職,然至降羌事,則以為但當善遇之,必得其用。廣淵則專欲遣歸。」安石曰:「陛下不當怪廣淵屢奏宣撫司過失。方慶州兵未變,廣淵數為韓絳言如此役使兵士非便,絳屢詆毀廣淵,以為不忠,陛下亦疑廣淵,後果如廣淵所奏。廣淵反降兩官,廣淵豈能內無不平之心!內有不平,則其言自然如此。陛下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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