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一 大中祥符二年(己酉,1009)

起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春正月丁巳朔,召輔臣至內殿朝拜天書。自是,歲以為常。因觀殿庭假花樹,上曰:「此花舊多翦繒綵為之【一】,今止用草。自今郊禋,青城園苑,亦令準例。」

  癸亥,以封禪慶成,召宗室、輔臣宴射苑中,賜襲衣、金帶、器幣。

  乙丑,置內殿承制,在崇班上,秩視殿中丞。

  改浚儀縣為祥符縣。

  詔天慶節宴會、上元張燈所須什物,令三司製造給用。先是,開封府於坊市假借,或因緣擾人,或至隱沒,故有是詔。

  賜甘州回鶻可汗夜落紇介冑,從所乞也。

  西南夷鞏州內屬,詔鑄印給之。

  申鎔金以飾器之禁。

  戊辰,詔:「自今開封府、殿前、侍衛司奏斷大辟案,經裁決後,百姓即付中書,軍人付樞密院,更參酌審定進入,俟畫出,乃赴本司。其雖已批斷,情尚可恕者,亦須覆奏。其逐處錄問罪人,並當別差人吏,不得令元推典祗應【二】。」

  又詔:「自今有誘人子弟,不問尊長,求析家產,或潛舉息錢,輒壞墳域者,令所在擒捕,議從流配。」

  己巳,封皇姊晉國長公主為大長公主,皇妹魯國長公主為韓國長公主,壽昌長公主為陳國長公主。先是,上謂宰相曰:「先帝時,公主初降,月俸百五十千,其後稍增至二百千。至道中,先帝嘗許諸主增俸,明德皇太后為朕道先帝語,始增及三百千,此不可復增矣。今初出降者,亦求此數,曾未喻諸主初給俸時俱未得此也。東封行慶,朕欲但加美號爾。」漢制,天子之女稱公主,姊妹稱長公主,姑稱大長公主。後漢皇女皆封縣公主,其尊崇者亦加號長公主。唐制,有以國名、郡名或美名者,而皇姊無大長之稱。今有是命,緣後漢尊崇故事也。

  封禪經度制置使王欽若等上祗應祀事京朝官、使臣、藝術官功次,詔第一等優與改轉,其次遷官,仍加階勳,藝術人第改章服。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錢惟演、祕閣校理劉筠,唱和宣曲詩,述前代掖庭事,詞涉浮靡。」上曰:「詞臣,學者宗師也,安可不戒其流宕!」乃下詔風勵學者:「自今有屬詞浮靡,不遵典式者,當加嚴譴。其雕印文集,令轉運使擇部內官看詳,以可者錄奏。」(江休復云:上在南衙,嘗召散樂伶丁香畫承恩幸,楊、劉在禁林作宣曲詩。王欽若密奏以為寓諷,遂著令戒僻文字。今但從國史。)

  上自東封還,羣臣獻頌稱賀功德者相繼,惟進士孫籍獻書,言封禪帝王之盛事,然願陛下謹於盈成【三】,不可遂自滿假。上善其言,即召試中書,庚午,賜同進士出身。(孫籍,未見。)

  時知制誥周起亦上言:「天下之勢,常患恬於安逸而忽於兢畏,願毋以告成為恃。」上深納之。

  初,樂善州蠻寇融州之羅城及武陽,武陽主簿楊奭募丁男與州兵捕逐,為賊所傷,歿於任。壬申,賜奭子汝賢同學究出身。

  甲戌,詔豐州防禦使王承美月增俸錢五萬。自承美內屬,祿賜止同蕃官例,至是特給焉。(本傳以增俸即在景德初遷防禦使時,今從實錄。)

  乙亥,詔諸軍將校百夫長以上至崇政殿,閱履歷而第遷之,凡四日乃畢。

  去冬,有詔京師賜酺五日,以二月五日為始。於是久旱,右僕射張齊賢言:「宴樂,陽事也。甫經上元,又將酺飲,恐非所以答天意。請俟雨足,乃如詔旨。」從之。

  先是,羣臣奏:「諸軍校御眾嚴緊者,至遷改日,所部兵即慢易,不與同力般移。其寬弛貪黷者,乃共津送,饋遺錢物。軍政如此,無所懲勸。乞自今廂主以下至指揮使,員僚或轉補出營者,並量定般移人數,敢慢易則嚴斷之,仍禁止其饋遺【四】。」丁丑,詔殿前、侍衛、軍頭司,宣徽院,並依奏施行。

  捧日左右廂都指揮使蔣信、王瑀等八人,並罷軍職,正授諸州團練使。尋命知濮、單、洺、澤、衛、莫、濟、唐等州,仍擇官通判州事。

  己卯,詔龍圖閣待制班視知制誥,在其下。於是,龍圖閣待制、戶部郎中、直昭文館戚綸,工部郎中、直史館陳彭年,並兼集賢殿修譔。上既升待制之秩,以館職弗稱,又不欲罷綸等兼俸,故有此授。

  初,蘇州僧道元纘佛祖訖近世名僧襌語,為傳燈錄三十卷以獻【五】。詔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李維、太常丞王曙刊定,昭宣使劉承珪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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