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一 熙寧十年(丁巳,1077)

起神宗熙寧十年三月盡是年四月

  三月辛亥朔,分命輔臣祈雨。

  上批:「安南行營:鄜延路應募非食祿蕃兵及首領去家萬里,以瘴死者,情尤可愍,加賜絹有差。內番官自來陣亡有例承襲者,即具合補職名聞奏,餘但離陝西界,雖未過嶺,並依例支給。」

  甲寅,贈宣慶使、康州防禦使、內侍右班副都知王守規昭武軍留後。皇城使、忠州防禦使、入內都知藍元震檢身清修,奉上勤謹,十年左右,始終不渝,可並優贈故也。

  戊午,詔著作佐郎、前崇文院校書張載歸館供職。載前以尋醫去,秦鳳路經略使呂大防請召還,故有是詔。案綱目云:載自崇文歸,與諸生講學,呂大防薦之,召同知太常禮院。此云「歸館供職」,於七月乙卯始書其兼知太常禮院,與綱目異。

  侍御史知雜事蔡確言:「鄭、滑舊為輔郡,屏蔽京師,頃因論者苟欲裁減役人,廢以為縣,所利者小,所害者大。東、西兩京相望數百里,大河之南,直抵都城,並無州郡為限,雖有縣、鎮,形勢不強,非所以輔王畿、重根本也。臣以謂鄭、滑二州皆宜復置,兼州廢尚近,完復亦易。」不報。

  權御史中丞鄧潤甫言:「近聞增築廣源州,選武臣為守。願先下本路安撫司,令與監司熟計其利害,條列一歲凡用甲兵若干,資糧若干,甲兵調於某所,資糧取於某郡,使兵足以勝敵,食足以贍兵,而無倉猝調發之艱,則一方之民受賜,而陛下無南顧之憂,惟留意而審行之。」

  詔安南應募諸路兵,與免本路番戍一次。

  廣南西路轉運司奏:「廉州言,戰棹司舟船與賊戰鬥,頗有殺傷。」詔廣南西路經略司:「如楊從先一行舟船未至,即選使臣量以兵援接。」從先亦言:「近收交趾偽命行軍招討使李繼元牒,并克復後屢與臣戰鬥,無恐懼詘服之意,乞嚴敕邊備,以制非常。」從先奏事,乃此月二十五日,今附此。朱本以無施行削去,新本復存之。

  詔自今川峽四路轉運、提點刑獄、提舉常平官,不得兼差川峽人。

  又詔諫官遇起居橫行諸處集會,或有職事與臺官通議,聽於側近幕次往還。臺、諫舊不相通,司馬光建儲帖可考。相通或自此始,更詳之。

  詔安南新克復廣源、思琅等州,可差洪州等處威果等十七指揮往防托。上批:「前日指揮差張誠一都大提舉選差使臣教在京馬軍教頭,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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