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十五 景德四年(丁未,1007)

起真宗景德四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春正月己亥朔,御朝元殿受朝,德音降京畿流罪以下囚。

  遣工部尚書王化基乘驛詣河中祭后土廟,用大祠禮,告將朝陵也。(據會要在正月,而實錄不書,今附見于此。)

  甲辰,以知樞密院事陳堯叟為東京留守。

  乙巳,以權三司使事丁謂為隨駕三司使,鹽鐵副使林特副之。

  丁未,以皇城使、勝州刺史劉承珪勾當皇城大內公事。

  癸丑,贈河州觀察使、安鄉侯德鈞卒,廷美第五子也。其夕上元,中宮將召命婦觀燈,遂罷之。

  甲寅,詔武信節度使惟吉序班在鎮安節度使石保吉上。惟吉、保吉並兼同平章事,而保吉先拜,上令史官檢討故事,具言唐武德中詔宗姓在同品官上,故行之。

  丁巳,以工部員外郎邵曄為兵部員外郎,曄安撫交州事畢,奨之也。曄初奉使,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覿物,及改命安撫,已償其半,餘者詔除之。

  己未,車駕發京師。

  庚申,次中牟縣,除逋負,釋繫囚,賜父老衣幣,所過如之。

  壬戌,河陽節度使、同平章事王顯卒,贈中書令,遣內臣護葬,以在途更不輟朝。

  甲子,次鞏縣。罷鳴鞭【一】及太常奏嚴、金吾傳呼。或獻洛鯉,上曰:「吾不忍食也。」命放之。

  丙寅,齋于永安鎮行宮,太官進蔬膳。

  丁卯,夜漏未盡三鼓,上乘馬,卻輿輦繖扇,至安陵外次,易素服,步入司馬門,行奠獻之禮。次詣永昌、永熙陵,又各詣下宮。凡上宮用牲牢祝冊,有司奉事,下宮備膳羞,內臣執事,百官皆陪位。又詣元德皇太后陵奠獻,又於陵南設幄殿,祭如下宮禮。上每至陵寢,望門而哭。初,有司具儀,止常服,上特制素服。禮畢,徧詣孝明、孝惠、孝章、懿德、淑德、明德皇后陵,又至莊懷皇后陵,遂單騎巡視陵闕,以內臣從;及親奠夔王、魏王、岐王、恭孝太子、鄆王、周王、安王諸墳。辰後,暫至幄次更衣,復詣陵奉辭。有司以朝拜無辭禮,上感慕哀切,未忍遽去,故復往焉。及午而還,左右進繖,上卻之,度昭應水,乃許進,至行宮始御常膳。又遣官祭一品墳、皇諸親墓。

  德音降西京及諸路,赦流罪以下囚,釋逋欠,賜畿縣民租稅有差。官吏應奉者有司考上課績。建永安鎮為縣,改永熙陵副使、守當都監為三陵副使、都監。度兩京及孟、鄭州僧道,籍有名者每五人放一人,不及者每院與一人。

  二月戊辰朔,車駕遂如西京,夕次偃師縣,始復奏嚴。上猶服鞾袍,不舉樂。初,朝拜前連日陰晦,及禮畢,天地澄廓,氣候晏溫,咸以上仁孝之感。龍圖閣待制陳彭年請以事付史官及頒示中外,從之。

  陳堯叟言獄空,詔奨之。堯叟居守,雖大辟罪亦止面問狀,亟決遣之,未嘗留獄。上曰:「堯叟素有裁斷,然重事宜付有司案鞫詳察。」因密加詔諭焉。

  己巳,至西京,始奏樂,道經漢將軍紀信冢、司徒魯恭廟,詔贈信為太尉,恭為太師。

  辛未,命吏部尚書張齊賢祭周六廟。

  詔從官先塋在洛者,賜告祭拜。

  壬申,上謂輔臣曰:「前代內臣恃恩恣橫,蠹政害物,朕常深以為戒。至於班秩賜與,不使過分,有罪未嘗矜貸,此輩常亦畏懼。」王旦等曰:「前代事跡昭然,足為龜鑑,陛下言及此,社稷之福也。」內侍史崇貴嘗使嘉州還【二】,上言:「有知縣王姓者貪濁,有佐官名昭度者廉幹,乞擢為知縣。」上曰:「內臣將命,能採善惡,固亦可奨,然以其密侍扄禁,便爾賞罸,外人未為厭伏,當須轉運使審察之。」(寶訓作平羌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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