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 元豐三年(庚申,1080)

起神宗元豐三年閏九月盡是年十月

  閏九月庚寅朔,詔:「皇太后、皇后並二府臣僚,經明堂封贈,並去階,餘依例。」

  辛卯,改正議大夫、知潁州薛向知隨州。以御史滿中行言:「向近以懷姦反復,妄沮有司,罷樞密院,黜守潁州。責命已行,曾不知懼,偃然自若,乞重加貶竄。」故有是命。

  御史范鏜言:「曹佾以外戚封郡王,祖宗以來,未有佾比。陛下所以富貴寵祿之厚矣,所以致孝愛於慈聖之情至矣。佾雖不王,乃以保安曹氏,命行而改,抑以為子孫萬世之成憲也。」不從。

  壬辰,太子中允、館閣校勘、監察御史裏行范鏜權發遣提點淮南東路刑獄,太常博士、提點淮南東路刑獄李深知饒州。以御史豐稷言「深嘗領兵部,宜曉訓練之法,乃飾私智,排沮公論。秦鳳路兵刑職事,既難委付,豈宜復持使節案察淮東!兼聞深閑家無法,汙行素喧,百城士民,將安矜式?望追寢制命,以長清議」故也。

  詔給度僧牒千,造景靈宮諸神御殿什物。

  乙未,鎮安軍留後、贈武寧軍節度使、兼侍中、彭城郡王宗衮卒。

  丁酉,詔太常博士王伯虎放令侍養。以御史何正臣言伯虎委親閩南已八九年,獨與妻孥游宦京師,伏望永棄田里,以戒天下之為子者,而詔下福建路轉運司考驗如章,故責及之。

  樞密院檢詳官潘良器等,編錄與有司相干照用條六冊進呈,上批:「其間頗有已經衝革不用者,若付之臺察,令憑以糾治所謂廢法者,乃是奉令於罪否之際,極為不便。宜更送都承旨以下通檢詳官節貼進呈。」

  戊戌,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阯郡王李乾德,西蕃邈川首領、西平軍節度使董氊,並加食邑實封。(加恩可削。)

  命客省副使王淵按閱河北第十二將軍馬,仍以入內高班劉友端充照管按閱。

  中書言:「河北三州府【一】,元計人三十萬、騎六萬三年糧食【二】,今立定封樁式欲頒下。」從之,仍令具今年八月終實數申中書,自今每季依此。

  庚子,命雍王顥十月朔朝拜慈聖光獻太后陵。

  上批:「中書擬差檢正禮房公事王震兼編修熙寧政錄。據先進擬稿,既無倫類,又紀事滅裂,縱使成書,亦不可傳後。宜更不差官,其已修卷帙,可降史院。」(初修政錄年月,當檢附。)

  景福殿使、入內都知張茂則言:「臣以衰晚,累奏乞歸田里,聖恩不許,尚令赴職。臣糜祿歲年,甚臱尸素,所有未請米、麥、俸錢,已嘗面陳,天意不違,乞下三司勾歷毀抹。麥方請至治平二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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