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二十七
本朝一
太祖朝
漢高祖、本朝太祖有聖人之材。必大。
或言:「太祖受命,盡除五代弊法,用能易亂為治 。」曰:「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條目多仍其舊。大凡做事底人,多是先其大綱,其他節目可因則因,此方是英雄手段。如王介甫大綱都不曾理會 ,卻纖悉於細微之間,所以弊也。」儒用。
問:「藝祖平定天下如破竹,而河東獨難取,何耶?以為 兵強,則一時政事所為 ,皆有敗 亡之勢 。不知何故如此?」曰:「這卻本是他家底。郭威乘其主幼而奪之,劉 氏遂據 有并州。若使柴氏得天下,則劉 氏必不服,所以太祖以書 喻之,謂本與他無讎隙;渠答云:『不忍劉 氏之不血食也。』此其意可見矣。被他辭直理順了,所以難取。」榦。
國 初下江南,一年攻城不下,是時江州亦城守三年。蓋其國 小,君臣相親,故能得人心如此。因說先世理平公仕江南死事,及此。德明。
因說今官府文移之煩 ,先生曰:「國 初時事甚簡徑 ,無許多虛文。嘗見太祖時,樞 密院一卷公案,行遣得簡徑 。畢竟英雄底人做事自別,甚樣 索性!聞番中卻如此,文移極少。且如駕過景靈宮,差從 官一人過盞子,有甚難事?只消宰相點下便了。須要三省下吏部,吏部下太常,太常擬差申部,部申省,動 是月十日不能得了,所差又即是眼前人。趙丞相在位,甚有意要去此等弊,然十不能去一二,可見上下皆然。」太祖時公案,乃是蜀中一州軍變,復 申來 乞差管攝軍馬。樞 密院具已經差使使臣,及未經差使姓名,內 一人姓樊。注云:「樊愛 能孫。只有一人」。注:「此人清廉可使」。太祖就此人姓上點一點,就下批四字云:「只教他去。」後面有券狀 云:「雜隨四人,某甲某乙。」太祖又批其下云:「只帶 兩 人去。」「小底二人,某童某童,大紫騮馬一疋,并鞍轡;小紫騮馬一疋,并鞍轡。」太祖又批其下云:「不須帶 紫騮馬,只騎騮馬去。」又乞下銓曹,作速差知州,後面有銓曹擬差狀 。約只隔得一二日,又有到任申狀 。其兵馬監押纔到時,其知州亦到了。其行遣得簡徑 健速如此!雉。
秀才好立虛論事,朝廷纔做一事,鬨鬨地鬨過了,事又只休。且如黃河事,合即其處看其勢 如何,朝夕只在朝廷上鬨,河東決西決。揚錄云:「害幾 多了,此中論要導 向處亦未住。凡作一事皆然。漢時在上重,唐亦多為 虛論所沮。如憲宗討蔡,不是憲宗,如何做得!刺武元衡,傷 裴度,憲宗決為 之,乃成」。凡作一事皆然。太祖當時亦無秀才,全無許多閑說。只是今日何處看修器械,又明日何處看習水戰 ,明日何處教閱。日日著實做,故事成。
問:「開寶九年,不待踰年而遂改元,何也?」曰:「這是開國 之初,一時人材粗疏,理會 不得。當時藝祖所以立得許多事,也未有許多秀才說話牽 制他。到這般處,又忒欠得幾 箇秀才說話。」榦。
太宗真宗朝
才卿問:「秦漢以下,無一人知講學明理,所以無善治。」曰:「然。」因泛論歷代以及本朝太宗真宗之朝,可以有為 而不為 。「太宗每日看太平廣記數 卷,若能推此心去講學,那裏得來 !不過寫字作詩,君臣之間以此度日而已。真宗東封西祀,糜費巨萬計,不曾做得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