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六十一 孟子十一

盡心下

  盡信書 章

  孟子說「盡信書 不如無書 」者,只緣當時恁地戰 鬥殘戮,恐當時人以此為 口實,故說此。然「血流漂杵」,看上文自說「前徒倒戈,攻其後以北」,不是武王殺他 ,乃紂之人自蹂踐相殺 。荀子云:「所以殺 之者,非周人也,商人也。」賀孫。

  舜之飯糗茹草章  或問:「『二女果』,趙氏以『果』為 『侍』,有所據 否?」曰:「某常推究此。廣韻從 『女』從 『果』者,亦曰『侍也』。」去偽 。

  好名之人章

  好名之人,只是偶然能如此。苟非其人,苟非真能讓之人,則簞食豆羹,反見於色。想見孟子亦少了幾 箇字。「其人」者,指真能讓底人言。子蒙。

  讓千乘之國 ,惟賢人能之。然好名之人,亦有時而能之。然若不是真箇能讓之人,則於小處不覺發見矣。蓋好名之人本非真能讓國 也,徒出一時之慕名而勉強為 之耳。然這邊雖能讓千乘之國 ,那邊簞食豆羹必見於色。東坡所謂「人能碎千金之璧,而不能不失聲於破釜」,正此意也。「苟非其人」,其人指真能讓國 者,非指好名之人也。僩。  徐孟寶問「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 」。曰:「會得 東坡說『能碎千金之璧,不能不失聲於破釜』否?」曰:「如此,則『能讓千乘之國 』,只是好名;至『簞食豆羹見於色』,卻是實情也。」曰:「然。」曰:「如此說時,好名大故未是好事在。」曰:「只李守約之祖光祖刪定曾如此說來 。某嘗把此一段對 『向為 身死而不受』一段為 義。蓋前段是好名之人大處打得過,小處漏綻也;動 於萬鍾者,是小處遮掩得過,大處發露也。」大雅。

  民為 貴章

  「伊川云:『勾龍配食於社,棄配食於稷。始以其有功於水土,故祀之;今以其水旱,故易之。』夫二神之功,萬世所賴;旱乾水溢,一時之災 。以一時之災 ,而遽忘萬世之功,可乎?」曰:「『變置社稷』,非是易其人而祀之也。伊川之說也,蓋言遷社稷壇 場 於他處耳。」謨。

  仁也者人也章

  或問「仁者人也」。曰:「仁是仁,不可說。故以人為 說者,是就人性上說。」節。

  「仁者,人也。」人之所以為 人者,以其有此而已。一心之間,渾然天理,動 容周旋,造次顛沛,不可違也。一違,則私慾間乎其間,為 不仁矣。雖曰二物,其實一理。蓋仁即心也,不是心外別有仁也。椿。

  「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此是說此仁是人底道理,就人身上體認出來 。又就人身上說,合而言之便是道也。?。

  「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只仁與人,合而言之,便是道。猶言「公而以人體之便是仁」也。子蒙。

  「仁者,人也」,非是以人訓仁。且如君臣之義,君臣便是人,義便是仁;盡君臣之義即是道,所謂「合而言之」者也。履孫。

  「人之所以得名,以其仁也。言仁而不言人,則不見理之所寓;言人而不言仁,則人不過是一塊血肉耳。必合而言之,方見得道理出來 。」因言:「仁字最難形容,是箇柔軟有知覺、相酬接之意,此須是自去體認。『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廣。

  問「合而言之,道也」。曰:「只說仁不說人,則此道理安頓何處?只說人不說仁,則人者特一塊血肉耳。必合將 來 說,乃是道也。」必大。

  問:「先生謂外國 本下更有云云者,何所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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