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七十七 易十三

說卦

  「贊於神明」,猶言「治於人」相似,謂為 人所治也。「贊於神明」,神明所贊也。聖人用「於」字,恁地用。不然,只當說「幽贊神明」。此卻是說見助於神明。淵。

  「贊」,只是「贊化育」之「贊」,不解便說那贊命於神明。這只就道他為 神明所贊,所以生出這般物事來 ,與人做卦。淵。

  「生蓍」,便是「大衍之數 五十」,如何恰限生出百莖物事,教人做筮用?到那「參 天兩 地」,方是取數 處。看得來 「陰陽剛柔」四字,「陰陽」指二老,「剛柔」指二少。淵。

  問:「『參 天兩 地』,舊說以為 五生數 中,天參地 兩 ,不知其說如何?」曰:「如此只是三天兩 地,不見參 兩 之意。『參 天』者,參 而三之;『兩 地』者,兩之 以二也。以方員而言,則七八九六之數 ,都自此而起。」問:「以方員而言,『參 兩 』,如天之員徑 一,則以圍 三而參 之;地之方徑 一,則以圍 四而兩 之否?」曰:「然。」榦。

  問「參 天兩 地而倚數 」。曰:「天圓,得數 之三;地方,得數 之四。一畫中有三畫,三畫中參 之則為 九,此天之數 也。陽道常饒,陰道常乏。地之數 不能為 三,止於兩 而已。三而兩 之為 六,故六為 坤。」去偽 。

  「參 天兩 地而倚數 。」一箇天,參 之為 三;一箇地,兩 之為 二。三三為 九,三二為 六。兩 其三,一其二,為 八。兩 其二,一其三,為 七。二老為 陰陽,二少為柔 剛。參 ,不是三之數 ,是「往參 焉」之「參 」。「兼三才而兩 之。」初剛而二柔,按:下二爻於三極為 地。三仁而四義,按:中二爻於三極為 人。五陽而上陰。按:上二爻於三極為 天。陽化為 陰,只恁地消縮去無痕跡,故謂之化。陰變為 陽,其勢 浸長,便較突兀,有頭面,故謂之變。陰少於陽,氣 理數 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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