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四 性理一

性理一

  人物之性氣 質之性

  這幾 箇字,自古聖賢上下數 千年,呼喚 得都一般。畢竟是聖學傳 授不斷 ,故能如此。至春秋時,此箇道理其傳 猶未泯。如劉 定公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鄭子產論伯有為 厲事,其窮理煞精。廣。  天之生物也,一物與一無妄。大雅。

  天下無無性之物。蓋有此物,則有此性;無此物,則無此性。若海。

  問:「五行均得太極否?」曰:「均。」問:「人具五行,物只得一行?」曰:「物亦具有五行,只是得五行之偏者耳。」可學。  問:「性具仁義禮智?」曰:「此猶是說『成之者性』。上面更有『一陰一陽』,『繼之者善』。只一陰一陽之道,未知做人做物,已具是四者。雖尋 常昆虫之類皆有之,只偏而不全,濁 氣 間隔。」德明。

  人物之生,其賦形偏正,固自合下不同。然隨其偏正之中,又自有清濁 昏明之異。僩。

  物物運動 蠢然,若與人無異。而人之仁義禮智之粹然者,物則無也。當時所記,改「人之」「之」字為 「性」字,姑兩存 之。節。

  或問:「人物之性一源,何以有異?」曰:「人之性論明暗,物之性只是偏塞。暗者可使之明,已偏塞者不可使之通也。橫渠言,凡物莫不有是性,由通蔽開塞,所以有人物之別。而卒謂塞者牢不可開,厚者可以開而開之也難,薄者開之也易是也。」又問:「人之習為 不善,其溺已深者,終不可復 反矣。」曰:「勢 極重者不可反,亦在乎識之淺深與其用力之多寡耳。」大雅。

  先生答黃商伯書 有云:「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 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 猶相近,而理絕不同。」問:「『理同而氣 異』,此一句是說方付與萬物之初,以其天命流行,只是一般,故理同;以其二五之氣 有清濁 純駁,故氣 異。下句是就萬物已得之後說,以其雖有清濁 之不同,而同此二五之氣 ,故氣 相近;以其昏明開塞之甚遠,故理絕不同。中庸是論其方付之初,集注是看其已得之後。」曰:「氣 相近,如知寒煖,識饑飽,好生惡 死,趨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理不同,如蜂蟻之君臣,只是他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之父子,只是他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恰似鏡子,其他處都暗了,中間只有一兩 點子光。大凡物事稟得一邊重,便占了其他底。如慈愛 底人少斷 制,斷 制之人多殘忍。蓋仁多,便遮了義;義多,便遮了那仁。」問:「所以婦人臨事多怕,亦是氣 偏了?」曰:「婦人之仁,只流從愛 上去。」僩。

  問:「人物皆稟天地之理以為 性,皆受天地之氣以 為 形。若人品之不同,固是氣 有昏明厚薄之異。若在物言之,不知是所稟之理便有不全耶,亦是緣氣 稟之昏蔽故如此耶?」曰:「惟其所受之氣 只有許多,故其理亦只有許多。如犬馬,他這形氣 如此,故只會 得如此事。」又問:「物物具一太極,則是理無不全也。」曰:「謂之全亦可,謂之偏亦可。以理言之,則無不全;以氣 言之,士毅錄作「以不能推言之」。則不能無偏。故呂 與叔謂物之性有近人之性者,如貓相乳之類。溫 公集載他家一貓,又更差異。人之性有近物之性者。」如世上昏愚人。廣。

  問:「氣 質有昏濁 不同,則天命之性有偏全否?」曰:「非有偏全。謂如日月之光,若在露地,則盡見之;若在蔀屋之下,有所蔽塞,有見有不見。昏濁 者是氣 昏濁 了,故自蔽塞,如在蔀屋之下。然在人則蔽塞有可通之理;至於禽獸,亦是此性,只被他形體所拘,生得蔽隔之甚,無可通處。至於虎狼之仁,豺獺之祭,蜂蟻之義,卻只通這些子,譬如一隙之光。至於獼猴,形狀 類人,便最靈於他物,只不會 說話而已。到得夷狄,便在人與禽獸之間,所以終難改。」?。

  性如日光,人物所受之不同,如隙竅之受光有大小也。人物被形質局定了,也是難得開廣。如螻蟻如此小,便只知得君臣之分而已。僩。

  或說:「人物性同。」曰:「人物性本同,只氣稟異。如水無有不清,傾放白碗中是一般色,及放黑碗中又是一般色,放青碗中又是一般色。」又曰:「性最難說,要說同亦得,要說異亦得。如隙中之日,隙之長短大小自是不同,然卻只是此日。」夔孫。

  人物之生,天賦之以此理,未嘗不同,但人物之稟受自有異耳。如一江水,你將 杓去取,只得一杓;將碗 去取,只得一碗;至於一桶一缸,各自隨器量不同,故理亦隨以異。僩。  問:「人則能推,物則不能推。」曰:「謂物無此理,不得。只是氣 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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