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七十一 易七
噬嗑 彖辭中「剛柔分」以下,都掉了「頤中有物」,只說「利用獄」。爻亦各自取義,不說噬頤中之物。淵。
張元德問:「易中言『剛柔分』兩 處。一是噬嗑,一是節。此頗難解。」曰:「據 某所見,只是一卦三陰三陽謂之『剛柔分』。」洽錄云:「分,猶均也。」曰:「易中三陰三陽卦多,獨於此言之,何也?」曰:「偶於此言之,其他卦別有義。」洽錄云:「『剛柔分』,語意與『日夜分』同。」又問:「復 卦『剛反』作一句否?」曰:「然。此二字是解『復 亨』,下云『動 而以順行』,是解『先入無疾』以下。大抵彖辭解得易極分明,子細尋 索,儘有條理。」時舉。洽同。
問:「諸卦象皆順說,獨『雷電噬嗑』倒說,何耶?」曰:「先儒皆以為 倒寫二字。二字相似,疑是如此。」僩。 「『雷電噬嗑』與雷電豐似一般。」曰:「噬嗑明在上,動 在下,是明得事理,先立這法在此,未見犯底人,留待異時而用,故云:『明罰敕法』。豐威在上,明在下,是用這法時,須是明見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動 於上,必有過錯也,故云『折獄致刑』。此是伊川之意,其說極好。」學履。
「噬膚滅 鼻。」膚,腹腴拖泥處;滅 ,浸沒也。謂因噬膚而沒其鼻於器中也。「噬乾胏,得金矢」,荊公已嘗引周禮「鈞金」之說。按:「噬膚滅 鼻」之說,與本義不同。僩。
問:「九四『利艱貞』,六五『貞厲』,皆有艱難正固危懼 之意,故皆為 戒占者之辭。」曰:「亦是爻中元自有此道理。大抵纔是治人,彼必為 敵 ,不是易事。故雖是時、位、卦德得用刑之宜,亦須以艱難正固處之。至於六三『噬腊肉遇毒』,則是所噬者堅 韌難合。六三以陰柔不中正而遇此,所以遇毒而小吝。然此亦是合當治者,但難治耳。治之雖小吝,終無咎也。」銖。 問:「噬嗑『得金矢』,不知古人獄訟要鈞金束矢之意如何?」曰:「不見得。想是詞訟時,便令他納此,教他無切要之事,不敢妄來 。」又問:「如此則不問曲直,一例出此 ,則實有冤枉者亦懼 而不敢訴矣。」曰:「這箇須是大切要底事。古人如平常事,又別有所在。」如劑 石之類。學履。
賁
伊川說:「乾坤變為 六子」,非是。卦不是逐一卦畫了,旋變去,這話難說。伊川說兩 儀四象,自不分明。卦不是旋取象了方畫,須是都畫了這卦,方只就已成底卦上面取象,所以有剛柔、來 往、上下。淵。
先儒云:「『天文也』上有『剛柔相錯』四字。」恐有之,方與下文相似,且得分曉 。礪。
問:「君子『明庶政,無敢折獄』,本義云,『明庶政』是明之小者,無折獄是明之大者,此專 是就象取義。伊川說此,則又就賁飾上說。不知二說可相備 否?」曰:「『明庶政』是就離上說。無折獄是就艮上說。離明在內 ,艮止在外,則是事之小者,可以用明。折獄是大事,一折便了,有止之義。明在內 不能及他,故止而不敢折也。大凡就象中說,則意味長。若懸 空說道理,雖說得去,亦不甚親切也。」學履。
「『山下有火,賁』,內 明外止。雖然內 明,是箇止殺 底明,所以不敢用其明以折獄。此與旅相似而相反,賁內 明外止,旅外明內 止,其象不同如此。」問:「苟明見其情罪之是非,亦何難於折獄?」曰:「是他自有箇象如此。遇著此象底,便用如此。然獄亦自有十三八棒便了底,亦有須待囚訊鞠勘,錄問結證而後了底。書 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時,丕蔽要囚。』周禮秋官亦有此數 句,便是有合如此者。若獄未是而決之,是所謂『敢折獄』也;若獄已具而留之不決,是所謂『留獄』也。『不留獄』者,謂囚訊結證已畢,而即決之也。」僩。
問「明庶政,無敢折獄」。曰:「此與旅卦都說刑獄事,但爭艮與離之在內 外,故其說相反。止在外,明在內 ,故明政而不敢折獄;止在內 ,明在外,故明謹用刑而不敢留獄。」又曰:「?言之:如今州縣治獄,禁勘審覆,自有許多節次,過乎此而不決,便是留獄;不及乎此而決,便是敢於折獄。尚書 要囚至于旬時,他須有許多時日。此一段與周禮秋官同意。」礪。
六四「白馬翰如」,言此爻無所賁飾,其馬亦白也,言無飾之象如此。學履。
問「賁于丘園,束帛戔 戔 」。曰:「此兩 句只是當來 卦辭,非主事而言。看如何用,皆是這箇道理。」或曰:「『賁于丘園』,安定作『敦本』說。」曰:「某之意正要如此。」或以「戔 戔 」為 盛多之貌。曰:「非也。『戔 戔 』者,淺小之意。凡『淺』字、『箋』字皆從 『戔 』。」或問:「淺小是儉之義否?」曰:「然。所以下文云;『吝,終吉。』吝者雖不好看,然終卻吉。」去偽 。
問:「『賁于丘園』,是在艮體,故安止於丘園,而不復 有外賁之象。」曰:「雖是止體,亦是上比於九,漸漸到極處。若一向賁飾去,亦自不好,須是收斂方 得。」問:「敦本務 實,莫是反朴還淳之義否?」曰:「賁取賁飾之義,他今卻來 賁田園為 農圃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