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八十六 禮三

周禮

  總論

  曹問周禮。曰:「不敢教人學。非是不可學,亦非是不當學;只為 學有先後,先須理會 自家身心合做底,學周禮卻是後一截事。而今且把來 說看,還有一句干涉吾人身心上事否?」

  今只有周禮儀禮可全信。禮記有信不得處。又曰:「周禮只疑有行未盡處。看來 周禮規模皆是周公做,但其言語是他人做。今時宰相提舉敕令,豈是宰相一一下筆?有不是處,周公須與改。至小可處,或未及改,或是周公晚年作此。」

  大抵說制度之書 ,惟周禮儀禮可信,禮記便不可深信。周禮畢竟出於一家。謂是周公親筆做成,固不可,然大綱卻是周公意思。某所疑者,但恐周公立下此法,卻不曾行得盡。」文蔚。僩錄云:「周禮是一箇草本,尚未曾行。」

  問周禮。曰:「未必是周公自作,恐是當時如今日編修官之類為 之。又官名與他書 所見,多有不同。恐是當時作此書 成,見設官太多,遂不用。亦如唐六典今存,唐時元不曾用。」又笑曰:「禁治蝦蟆,已專 設一官,豈不酷耶!」浩。

  周禮,胡氏父子以為 是王莽令劉 歆撰,此恐不然。周禮是周公遺典也。德。

  周禮一書 好看,廣大精密,周家法度在裏,但未敢令學者看。方子。  

  周禮一書 ,也是做得縝密,真箇盛水不漏!廣。

  子升問:「周禮如何看?」曰:「也且循注疏看去。第一要見得聖人是箇公平底意思。如陳君舉說,天官之職,如膳羞衣服之官,皆屬 之,此是治人主之身,此說自是。到得中間有官屬 相錯綜處,皆謂聖人有使之相防察之意,這便不是。天官是正人主之身,兼統百官;地官主教民之事,大綱已具矣。春夏秋冬之官,各有所掌,如太史等官屬 之宗伯,蓋以祝、史之事用之祭祀之故;職方氏等屬 之司馬,蓋司馬掌封疆之政。最是大行人等官屬 之司寇,難曉 。蓋儀禮覲禮,諸侯行禮既畢,出,『乃右肉袒於廟門之東』。王曰:『伯父無事,歸寧乃邦。』然後再拜稽首,出自屏。此所謂『懷 諸侯則天下畏之』,是也,所以屬 之司寇。如此等處,皆是合著如此,初非聖人私意。大綱要得如此看。其間節目有不可曉 處,如官職之多,與子由所疑三處之類,只得且缺之,所謂『其詳不可得而聞也』。或謂周公作此書, 有未及盡行之者,恐亦有此理。只如今時法令,其間頗有不曾行者。」木之因說:「舊時妄意看此書 ,大綱是要人主正心、修身、齊家、治國 、平天下,使天下之民無不被其澤 ,又推而至於鳥獸草木無一不得其所而後已。不如是,不足以謂之裁成輔相,參 贊天地耳。」曰:「是恁地,須要識公平意思。」因說:「如今學問,不考古固不得。若一向去採 摭故事,零碎湊合說出來 ,也無甚益。孟子慨然以天下自任,曰:『當今之世,舍我其誰!』到說制度處,只說『諸侯之禮,吾未之學,嘗聞其略也』。要之,後世若有聖賢出來 ,如儀禮等書, 也不應 便行得。如封建諸侯,柳子厚之說自是。當時卻是他各自推戴為 主,聖人從 而定之耳。如今若要將 一州一縣封某人為 諸侯,人亦未必安之。兼數 世之後,其弊非一。如鄉飲酒之禮,若要教天下之人都如此行,也未必能。只後世太無制度。若有聖賢,為 之就中定其尊卑隆殺 之數 ,使人可以通行,這便是禮;為 之去其哇淫鄙俚之辭,使之不失中和歡悅之意,這便是樂 。」木之。

    周禮中多有說事之綱目者。如屬 民讀法,其法不可知;司馬職,「乃陳車徒,如戰 之陳」,其陳法亦不可見矣。人傑 。

  「周都豐鎬,則王畿之內 當有西北之戎。如此,則稍、甸、縣、都,如之何可為 也?」曰:「周禮一書, 聖人姑為 一代之法爾。到不可用法處,聖人須別有通變之道。」去偽 。

  今人不信周官。若據 某言,卻不恁地。蓋古人立法無所不有,天下有是事,他便立此一官,但只是要不失正耳。且如女巫之職,掌宮中巫、祝之事,凡宮中所祝皆在此人。如此,則便無後世巫蠱之事矣。道夫。

  五峰以周禮為 非周公致太平之書 ,謂如天官冢宰,卻管甚宮閫之事!其意只是見後世宰相請託宮闈,交結近習,以為 不可。殊不知,此正人君治國 、平天下之本,豈可以後世之弊而併 廢聖人之良法美意哉!又如王后不當交通外朝之說,他亦是懲 後世之弊。要之,儀禮中亦分明自載此禮。至若所謂「女祝、掌凡內 禱、祠、禬、禳之事」,使後世有此官,則巫蠱之事安從 有哉!道夫。

  五經中,周禮疏最好,詩與禮記次之,書 易疏亂道。易疏只是將 王輔嗣注來 虛說一片。?。

    論近世諸儒說

  於丘子服處見陳徐二先生周禮制度菁華。下半冊 ,徐元德作;上半冊 ,即陳君舉所奏周官說。先生云:「孝宗嘗問君舉:『聞卿博學,不知讀書 之法當如何?』陳奏云:「臣生平於周官粗嘗用心推考。今周官數 篇已屬 ?,容臣退,繕寫進呈。」遂寫進御。大概推周官制度亦稍詳,然亦有杜撰錯說處。儒用錄云:「但說官屬 。不悉以類聚,錯綜互見。事必相關處,卻多含糊。或者又謂有互相檢制之意,此尤不然。」如云冢宰之職,不特朝廷之事,凡內 而天子飲食、服御、宮掖之事無不畢管。蓋冢宰以道詔王,格君心之非,所以如此。此說固是。但云,主客行人之官,合屬春 官宗伯,而乃掌於司寇;儒用錄云:「大行人司儀掌賓客之事,當屬 春官,而乃領於司寇。」土地疆域之事,合掌於司徒,乃掌於司馬:儒用錄云:「懷 方氏辨正封疆之事,當屬 地官,而乃領於司馬。」蓋周家設六官互相檢制之意。此大不然!何聖人不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其臣,既任之而復 疑之邪?」或問:「如何?」曰:「賓客屬 秋官者,蓋諸侯朝覲、會 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主刑,所以屬之 ,有威懷 諸侯之意。夏官掌諸侯土地封疆,如職方氏皆屬 夏官。蓋諸侯有變,則六師移之,儒用錄云:「不得有其土地。司馬主兵,有威懷 諸侯之義故也。」所以屬 司馬也。」又問:「冬官司空掌何事?」曰:「次第是管土田之事。蓋司馬職方氏存儒用錄作「正」。其疆域之定制,至於申畫井田,創置纖悉,必屬 於司空,而今亡矣。」又云:「陳徐周禮制度,講三公宰相處甚詳,然皆是自秦漢以下說起。云漢承秦舊,置三公之官。若仍秦舊,何不只倣秦為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卻置司馬司徒司空者,何故?蓋他不知前漢諸儒未見孔壁古文尚書 有周官一篇,說太師太傅太卻為 三公爾。孔安國 古文尚書 藏之祕府,諸儒專 門伏生二十五篇,一向不取孔氏所藏古文者。及至魏晉間,古文者始出而行於世。漢初亦只仍秦舊,置丞相御史太尉為 三公。及武帝始改太尉為 大司馬。然武帝亦非是有意於復 古,但以衛霍功高官大,上面去不得,故於驃騎大將 軍之上,加大司馬以寵異之,如加階官『冠軍』之號爾,其職無以異於大將 軍也。及何武欲改三公,他見是時大司馬已典兵,兼名號已正,故但去大字,而以丞相為 司徒,御史大夫為 司空。後漢仍舊改司馬為 太尉,而司徒司空之官如故。然政事歸於臺閣,三公備 員。後來 三公之職遂廢,而侍中中書 尚書 之權 獨重,以至今日。」儒用略。  君舉說井田,道是周禮王制孟子三處說皆通。他說千里不平直量四邊,又突出圓算,則是有千二百五十里。說出亦自好看,今考來 乃不然。周禮鄭氏自於匠人注內 說得極仔細。前面正說處卻未見,卻於後面僻處說。先儒這般極仔細。君舉於周禮甚熟,不是不知,只是做箇新樣 好話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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