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七 朱子四
內 任丙辰後雜記言行。
孝宗朝
六月四日,周揆令人諭意云:「上問:『朱某到已數 日,何不請對 ?』」遂詣閤門,通進榜子。有旨:「初七日後殿班引。」及對 ,上慰勞 甚渥。自陳昨日浙東提舉日,荷聖恩保全。上曰:「浙東救荒,煞究心。」又言:「蒙除江西提刑,衰朽多疾,不任使令。」上曰:「知卿剛正,只留卿在這裏,待與清要差遣。」再三辭謝,方出奏劄。上曰:「正所欲聞。」口奏第一劄意,言犯惡 逆者,近來 多奏裁減死。上曰:「似如此人,只貸命,有傷 風教,不可不理會 。」第四札言科罰。上曰:「聞多是羅織富民。」第五劄讀至「制將 之權 ,旁出閹寺」,上曰:「這箇事卻不然,盡是採 之公論,如何由他!」對 曰:「彼雖不敢公薦,然皆託於士大夫之公論,而實出於此曹之私意。且如監司守臣薦屬 吏,蓋有受宰相、臺諫風旨者。況此曹奸偽 百出,何所不可!臣往蒙賜對 ,亦嘗以此為 說,聖諭謂為 不然。臣恐疏遠所聞不審,退而得之士大夫,與夫防夫走卒,莫不謂然,獨陛下未之知耳。至去者未遠而復 還!」謂甘昇。問上曰:「陛下知此人否?」上曰:「固是。但洩 漏文書 ,乃是他子弟之罪。」對 曰:「豈有子弟有過,而父兄無罪!然此特一事耳。此人挾 勢 為 奸,所以為 盛德之累者多矣。」上曰:「高宗以其有才,薦過來 。」對 曰:「小人無才尚可,小人有才,鮮不為 惡 。」上因舉馬蘇論才、德之辯云云,至「當言責者,懷 其私以緘默」,奏曰:「陛下以曾任知縣人為 六院察官,闕則取以充之。雖曰親擢,然其涂轍一定,宰相得以先布私恩於合入之人;及當言責,往往懷 其私恩,豈肯言其過失!」上曰:「然。近日一事可見矣。」至「知其為 賢而用之,則用之唯恐其不速,聚之唯恐其不多;知其為 不肖而退之,則退之唯恐其不早,去之唯恐其不盡」;奏曰:「豈有慮君子太多,須留幾 箇小人在裏!人之治身亦然,豈有慮善太多,須留些惡 在裏!」至「軍政不修,士卒愁怨」,曰:「主將 刻剝士卒以為 苞苴,陞轉階級,皆有成價。」上曰:「卻不聞此。果有時,豈可不理會 !卿可子細採 探,卻來 說。」末後辭云:「照對 江西係是盜賊刑獄浩繁去處,久闕官正。臣今迤邐前去之任,不知有何處分?」上曰:「卿自詳練,不在多囑 。」閎祖。
「今之兵官,有副都總管、路鈐、路分、都監、統領將 官、州鈐轄、州都監,而路鈐、路分、統領之類,多以貴游子弟處之。至如副都總管,事體極重,向以節度使為 之,後有以修武郎為 之者。如州統領,至有以下班祇應 為 之者,此士夫所親見。只今天下無虞,邊境不聳,故無害。萬一略有警,便難承當。兵政病敗 ,未有如今日之甚者!某屢 言於壽 皇。壽 皇謂某曰:『命將, 國 之大事,非朝廷之公選,即諸軍之公薦,決無他也。』某奏云:『陛下但見列薦於朝廷之上,以為 是皆公選,而不知皆結托來 爾。且如今之文臣列薦者,陛下以為 果皆出於公乎?不過有勢 力者一書 便可得。』壽 皇曰:『果爾,誠所當察。卿其為 朕察之!』」道夫。
寧宗朝
初見先生,即拜問云:「先生難進易退之風,天下所共知。今新天子嗣位,乃幡然一來 ,必將 大有論建。」先生笑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