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五十六 孟子六
離婁 上 離婁 之明章 「『上無道揆』,則『下無法守』。儻 『上無道揆』,則下雖有奉法守一官者,亦將 不能用而去之矣。『朝不信道,工不信度』。信,如憑信之『信』。此理只要人信得及,自然依那箇行,不敢逾越。惟其不信,所以妄作。如胥吏分明知得條法,只是他冒法以為 姦 ,便是不信度也。」因歎曰:「看得道理熟,見世間事才是苟且底,鮮有不害事。雖至小之事,以苟且行之,必亦有害,而況大事乎!只是信不及,所以苟且。凡云且如此作,且如此過去,皆其弊也。凡見人說某人做得事好,做得事無病,這便是循理。若見人說某人做得有害,其中必有病。如今人所以苟且者,只為 見理不明,故苟且之心多。若是見得道理熟,自然有所分別,而不肯為惡 矣。」卓。僩錄略。
「上無禮,下無學」,此學謂國 之俊秀者。前面「工」,是百官守法度者;此「學」字,是責學者之事。惟上無教,下無學,所以不好之人並起而居高位,執進退黜陟之權 ,盡做出不好事來 ,則國 之喪 亡無日矣,所以謂之「賊民」。蠹國 害民,非賊而何!然其要只在於「仁者宜在高位」,所謂「一正君而國 定」也。僩。
問:「責難之恭,陳善閉邪之敬,何以別?」曰:「大概也一般,只恭意思較闊大,敬意思較細密。如以堯 舜三代望其君,不敢謂其不能,便是責難於君,便是恭。陳善閉邪,是就事上說。蓋不徒責之以難,凡事有善則陳之,邪則閉之,使其君不陷於惡 ,便是敬。責難之恭,是尊君之詞,先立箇大志,以先王之道為 可必信,可必行。陳善閉邪是子細著工夫去照管,務 引其君於當道。陳善閉邪,便是做那責難底工夫。不特事君為然 ,為 學之道亦如此。大立志向,而細密著工夫。如立志以古聖賢遠大自期,便是責難。然聖賢為 法於天下,『我猶未免為 鄉人』,其何以到?須是擇 其善者而從 之,其非者而去之。如日用間,凡一事,須有箇是,有箇非,去其非便為 是,克去己私便復 禮。如此,雖未便到聖賢地位,已是入聖賢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