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志·卷四十四

明代初年,皇帝的玺印有十七种。

其中大的有“皇帝奉天之寅”、“皇帝之宝”、“皇帝行实”、“皇帝信宝”、“天子之寅”、“天子行宝”+“天子信寅”、“制诰之实”、“敕命之宝”、“广运之实”、“皇帝尊亲之实”、“皇帝亲亲之实”、“敬天勤民之宝”,又有“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寅”以及“钦文之玺”。

皇帝的符信出,取效天下。

洪武元年,打算制作玺印,有外国商人航海来中国进献美玉,说:“这块玉出自于阗,我的祖辈与父辈代代相传,应当作为帝王的玺印。”于是皇帝就命令制作为宝印,不知道在十七枚窦印中这块玉制成的是哪一个宝印。

成祖又制作“皇帝亲亲之宝’、“皇帝奉天之实”、“诰命之宝”、“救命之寅”。

弘治十三年,鄂县百姓毛志学在泥河边得到一块玉玺,上面写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颜色发白微微有点青色,螭形印纽。

陕西巡抚熊辨认为是秦朝的玺印再次出现,派人把它献给朝廷。

礼部尚书傅瀚说:“自从有秦玺以来,历代得失真假的踪迹都记载在史害上。

今天所进献的,篆文与《辍耕录》等书摹写记载的鱼乌篆文不同,那螭形印纽又与史传所记载的有五条盘龙文饰、螭缺一角、旁边刻有魏录的不同。

大致秦玺亡佚已久,今天所进献的舆宋、元所得,怀疑都是后世摹拟秦玺而刻制的。

我认为玺印的用途,是用来做文书的标识,防止伪诈,不是用作宝物玩赏的。

自从秦始皇得到蓝田玉刻成宝玺,汉代以后传承使用。

从此巧谋争强力夺,说得到它就足以受天命,却不知受天命靠的是德行,不是靠玺印。

所以追求它而得不到,就伪造用来欺诈人;得到了,君臣就喜形于色,用来炫耀于天下。

这些都是贻笑千年的事。

我朝高皇帝自己制作一代玺印,每一个玺印上的文字各有意义,因事而设,真正足以为一代接受天命的印符,而可以垂留于万世作为仪范,何必凭借此玺呢?”皇帝听从了他的话,抛弃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制宝玺七个,它们是:“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实”、“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o与开园初期的宝玺一起,共为二十四枚,由尚实司官员掌管。

皇后的册符。

用金册二片,按照周时尺寸长一尺二寸,宽五寸,厚二分五厘。

文字按字敷分行,用楷书镑刻。

上下有孔,用红丝系连,开阖像书籍,用红锦褥垫着。

装册符的小匣用木头制作,用浑金沥粉蟠龙图案文饰,红色纡丝做衬里,里面用红色绫罗嵌以金线的小袱裹束册符,外面用红色绫罗嵌以金线夹袱包裹,五色的小丝带萦绕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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