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志·卷五十五
历代以来,漕粮聚集,供给官府麇食,各自根据道路远近作为标准。
太祖建都金陵,四方贡献赋税,从长江抵达京城,道路近易于运送。
自从成祖迁都于燕,道路遥远,制度一共改变三次。
最初施行支运,后来施行兑运、支运互相参用,到最后支运全部变成长运丽制度被确定下来。
洪武元年,北伐,命令浙江、江西以及苏州等九府,运粮三百万石到汴梁。
随后大将军徐达命令忻、崞、代、坚、台五州运粮至大同。
中书省公文下发山东行省,招募水工调发莱州洋海仓的粮食供应永平卫军饷。
此后海运供应北平、辽东军饷作为固定的制度。
西北边防则疏浚开封漕河供应陕西军饷,从陕西转运给宁夏、河州。
西南则命令川、贵纳米中盐,以省去长途运输。
于是各路都就近输送,得到其便利。
丞乐元年,接受户部尚书郁新的建议,开始用承载二百石以上的淮船,途经淮及沙河抵达陈州颖岐口跌坡,另用巨船入黄河抵达八柳树,用车运往卫河输纳北平,与海运互相参用。
当时皇帝多次临幸,各种费用供给,不只是供应边防军饷。
淮、海运输线共二条,而临清仓库存储河南、山东的粮食,也用以输送北平,合计共有三条线。
只有海运用官军,其余都是民运。
自从疏浚会通河,皇帝命令都督贾义、尚书宋礼用水军运送。
宋礼因海船大的可载千石,制造粗滥便壤,便制造浅船五百艘,运输淮、扬、徐、充粮食一百万石,以与海运之数相当。
平江伯陈管继任,多增至三千多艘。
当时淮、徐、临清、德州各有仓库。
江西、湖广、浙江人民运粮到淮安仓库,分别派官军在近处运送。
从淮到徐用浙、直的军队,从徐到德用京卫军,从德到通用山东、河南的军队,依次递运,每年共四次,大约可运三百多万石,名叫支运。
支运的方法,支是不必出当年人民交纳的粮食;纳是不必供应当年军队的开支。
总计数年以为增减,期约不失去经常的额数而止。
于是海、陆二条运输都罢除,只保存遮洋船,每年于河南、山东、小滩等水边,兑粮三十万石,十分之二输送天津,十分之八从直沽入海输送到蓟州而止。
没有几年,官军多所调遣,便又用民运,道路遥远多次超过期限。
宣德四年,陈管和尚书黄福建议恢复支运法,便命令汪西、湖广、浙江人民运粮一百五十万石到淮安粮仓,苏、松、宁、池、庐、安、广德人民运粮二百七十四万石到徐州粮仓,应天、常、镇、淮、扬、凤、太、滁、和、徐人民运粮二百二十万石到临清粮仓,命令官军接着运送入京、通二粮仓。
人民的粮食就近纳入官仓以后,人力大大减省,便测量地方远近,粮食的多少,抽调民船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三、五分之一以供给官军。
只有山东、河南、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