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列传·卷一百零三
王治,字本道,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考取进士。授职为行人,升任吏科给事中。敌寇屡次骚扰边关,边防大臣大都隐瞒不奏报;稍获小胜,文官就冒领军功。王治请求临阵斩寇俘敌,按等差记录将士们的功勋;文官和镇中主帅不亲身参战搏击的不做赏赐。皇帝听从了建议。他又升任礼科的左给事中。
隆庆元年(1567),与御史王好问一道核实内府各监局的年度开支。宦官崔敏请求终止此事,被给事中张宪臣弹劾。获圣旨:“诏书所言,从嘉靖四十一年(1562)开始,听从王治等人详细核查。诏书没有提及的,予以终止。”王治等人极力争辩,没有被同意。事情办完了,弹劾宦官赵廷玉、马尹侵吞国家财物的罪行,诏令司礼监负责查问。不久他上疏陈述四件事:“一,确定宗庙的礼仪以便隆肃圣上的孝道。献皇虽然贵为天子的父亲,却没有登基做皇帝;虽然亲为武宗的叔叔,但曾经尊奉武宗。现在却与各祖宗先帝并列,位置安排在武宗右方,考察诸多典制,终究没有与此和洽的。我认为献皇附祭于太庙,未免有僭越之嫌。如果专门祭祀世庙,就永世不做更改,请求敕令朝廷大臣广做评议,务必要使此事办得妥当。二,谨慎退朝而处的礼仪,以澄清教化之源。皇帝深居禁宫,左右奸佞之人就会窥伺时机百般讨好,或者宴饮声乐,或者游戏骑射。近者损耗精神,由此滋生疾病。长久看就妨害政事,由此滋生危害与祸乱。近来众人议论纷纷,称陛下宴饮消闲的举动,并非居丧帝王所适宜的。我暗暗替陛下忧虑。”其他二件事,请求皇帝勤于朝讲、亲近辅佐者。奏疏呈入宫中,皇帝答复知道了。
升迁为吏科都给事中。弹劾蓟、辽总督都御史刘焘、南京督储都御史曾于拱不称职,曾于拱被罢免官职。山西与蓟镇同时受敌寇侵扰,王治归罪于兵部尚书郭乾、侍郎迟凤翔,与同官欧阳一敬等人弹劾他们。皇帝下诏书罢免了郭乾,将迟凤翔贬职为三秩视事。部议抚恤光禄少卿马从谦。皇帝不同意,王治上疏争辩。皇帝称马从谦所犯罪行,如同儿子辱骂父亲,最终不同意做抚恤。王治又奏请追封何王唐的谥号,为夏言昭雪平反,并且申诉说大理卿朱廷立、刑部侍郎詹瀚共同捏造了夏言、曾铣的冤案,应该追夺他们的官职。皇帝都答复同意。第二年,左右大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