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列传·卷一百七十六
李维桢,字本宁,京山人。父李裕曾任福建布政使。维桢于隆庆二年(1568)进士及第,由庶吉士授编修。万历时,参与修纂《穆宗实录》,书成后进为修撰。出任陕西右参议,升提学副使。维桢在京外做官三十年。
天启初年,以布政使之职居家赋闲,这时已年过七十。朝廷决议起用年老旧臣,因召维桢为南京太仆寺卿,随即改为太常寺卿,维桢闻知谏官对他有些议论,故辞谢不去就职。此时正要修《神宗实录》,给事中薛大中特上疏举荐他,但未任用。天启四年(1624)四月,太常寺卿董其昌又举荐他,这才召为南京礼部右侍郎,刚三个月又晋升为南京礼部尚书。维桢原是起用参与修《实录》的,史馆中的人怕他摆老资格压制他们,故再升官职。维桢考虑自己年衰,于五年(1625)正月极力奏请辞官归家。六年,在家中去世,终年八十岁。崇祯时,赠太子太保。
维桢二十岁起就做官,博闻强记,与同馆的许国齐名。馆中人流传说“:记不得,问老许;做不得,问小李。”维桢为人,乐观豁达,交结各样人物。其文章弘大有才气,海内外来求他文章的人无日不有。他尽量满足别人的要求。其文章铭刻于碑石上,或雕板付印,传至各地。其门人招富商大贾,受取其金钱,代为请求,维桢也孜孜不倦地为他们撰写,名声日高,传四十年不衰。然而多是应酬文章,格调不高。
郝敬,字仲舆,与李维桢同乡,也是京山人。父郝承健,曾做过肃宁知县。敬年幼就有神童之称,为人放纵不羁,曾因杀人而坐过牢狱。李维桢与他父亲是挚友,救他出狱,聘于家中教馆。从这时起,他才专心专意地读书。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历任缙云、永嘉两县知县,均有政绩,为人们称赞。朝廷征他为礼科给事中,他却请假回家去侍奉双亲,许久以后才起任为户科给事中。
山东税监陈增,贪横无忌,为益都知县吴宗尧弹劾。但皇帝并未惩戒陈增。郝敬上书说:“开矿不停止,则陛下明令的圣旨不过是愚弄臣民的一纸空文。请先停止开矿,然后以宗尧所奏,令抚按勘察核实,惩处陈增不法之罪。”皇帝未采纳他的意见。不久,山东巡抚尹应元也上书严厉弹劾陈增的罪行。皇帝大怒,斥责应元,将宗尧削官为民。郝敬再次上书说“:陛下对陈增一事的处理,甚失人心。”皇帝又怒,取消郝敬一年的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