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志·卷五十六

煮海制盐的财利,历代都是官府掌管。

太祖开初起兵,便设立盐法,置局设官,命令商人贩卖,取利二十分之一,以资助军队粮饷。

随后加倍征收,采用胡深的意见,恢复开初的制度。

丙午年,开始设置两淮盐官。

昊元年设置两浙盐官。

洪武初年,各产盐之地相继设官。

都转运盐使司六个:一是两淮,一是两浙,一是长芦,一是山东,一是福建,一是河东。

盐课提举司七个:一是广东,一是海北,一是四川,一是云南;云南提举司共有四个,称焉黑盐井,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

又有陕酉重州盐课司一。

两淮所辖分司有三个,一是泰州,一是淮安,一是通州;有批验所二侗,一是仪真,一是淮安;有盐场三十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三十五万二千余引。

弘治时期,改办小引盐,数量加倍。

万历时期相同。

盐流通于直隶的应天、宁国、太平、扬州、凤阳、庐州、安庆、池州、淮安九府,滁、和二州,江西、湖广二布政司,河南之河南、汝宁、南阳三府以及陈州。

正统年问,贵州也食用淮盐。

成化十八年,湖广衡州、永州改为流通海北盐。

正德二年,江西赣州、南安、吉安改为流通广东盐。

运送边防,甘肃、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固原、山西神池等堡。

上供光禄寺、神宫监、内官监。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六十万两。

两浙所管辖分司四个,一是嘉兴,一是松江,一是宁绍,一是温台;批验所四个,一是杭州,一是绍兴,一是嘉兴,一是温州;盐场三十五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二十二万零四百余引。

弘治时期,改办小引盐,数量加倍。

万历时期相同。

盥流通于浙江,直隶的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五府和庭德州,江西的广信府。

输送边防,是甘肃、延绥、宁夏、固原、山西神池等堡。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十四万雨。

明朝初年,设置北平河问盐运司,后来改称河间长芦盐运司。

所管辖有分司二个,一是沧州,一是青州;有批验所二个,一是长芦,一是小直沽;盐场二十四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六万三千一百余引。

弘治时期,改换办小引盐十八万零八百余引。

万历时期相同。

盐流通于北直隶,河南的彰德、卫辉二府,输送边防,是宣府、大同、蓟州。

上供郊庙百神祭祀、内府的饮食和供给百官有司。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二万两。

LU束所管辖的分司有二个,一是胶莱,一是滨乐;批验所一个,口U做滦口;盐场十九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十四万三千三百余引。

弘治时期,改换办小引盐,数量加倍。

万历时期,九万六千一百余引。

盐流通于山东,直隶徐、邳、宿三州,河南开封府,后来开封改为食用河东盐。

输送边防,是辽东和山西神池等堡。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五万两。

福建所管辖的盐场有七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十万四千五百余引。

弘治时期,增加七百余引。

万历时期,减少一千引。

其引称依山,称附海。

依山引交纳货币税。

附海引施行粮食实物税,神宗时期也改交货币税。

盐流通于境内。

每年交纳太仓银二万二千多两。

迩束所管辖的解盐,开初在安邑设束场分司,成祖时期,在解州增设西场分司,不久又归并于柬场。

正统六年又设置西场分司。

弘治二年增设中场分司。

洪武时期,每年办小引盐三十万四千引。

弘治时期,增加八万引。

万历年间,又增加二十万引。

盐流通于陕西的西安、汉中、延安、凤翔四府,河南的归德、怀庆、河南、汝宁、南阳五府以及汝州,山西的平阳、潞安二府,泽、沁、辽三州。

地方有两处出现的,盐可以同时流通。

隆庆年问,延安改为食用灵州池盐。

崇祯年间,凤翔、汉中二府也改为食用灵州盐。

每年交纳太仓银四千余两,供给宣府镇和大同代府官员的俸禄粮,抵补山西人民的粮银,一共十九万两有余。

陕西灵州有大小盐池,又有漳县盐井、西和盐井。

洪武时期,每年办盐,西和十三万一千五百斤有余,漳县五十一万五千六百斤有余,灵州二百八十六万七千四百斤有余。

弘治晴期相同。

万历时期,三处共办盐一千二百五十三万七千六百余斤。

盐流通于陕西的巩昌、临洮二府以及河州。

每年解运宁夏、延绥、固原饷银三万六千多两。

广东所管辖盐场十四个,海北所管辖盐场十五个,各有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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