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列传·卷二百一十一

琉球,位于东南方的大海之中,自古与中国不相往来。元世祖时派官员前去招谕他们,他们也不来。洪武初年,琉球国有三个王,分别是中山王、山南王和山北王,他们都姓尚,其中中山王最为强大。五年(1372)正月朝廷派行人杨载持皇帝即位建元的诏令谕召其国,琉球国的中山王察度便派其弟泰期等人随杨载一起进京,向朝廷贡献土特产品。皇帝很高兴,按等级给泰期等人赏赐《大统历》和文绮、纱罗等礼品。七年(1374)冬天,泰期又来献贡,并给皇太子呈上一份奏笺。朝廷命令刑部侍郎李浩给他赏赐文绮、陶器和铁器,并让李浩带上陶器七万件、铁器一千件到琉球国中去买马。九年(1376)夏天,泰期又随李浩前来献贡,朝廷得马四十匹。李浩说琉球国不以纨绮为贵,只重磁器和铁釜,从此朝廷给他们的赏赐多是磁器和铁釜。第二年琉球派使臣向明朝廷祝贺正旦,献贡马十六匹、硫磺一千斤。过了一年又来上贡。山南王承察度也派使者向明朝廷献贡,朝廷按中山王的例子礼赐山南王的使臣。十五年(1382)春天,中山王派使者前来献贡,朝廷派宦官将其使者送回国。第二年中山王与山南王一起来向朝廷献贡,皇帝下诏给二王赐予镀金银印。此时二王与山北王相互争雄作战,皇帝派内史监丞梁民给他们赐敕令,让他们各自罢兵息战,三位王都遵奉皇帝的敕命。山北王怕尼芝即派使者偕同中山王和山南王的使者一起前来向朝廷献贡。十八年(1385)他们又来上贡,朝廷给山北王赏赐一枚镀金银印,而给另二位王赏赐海船各一艘。从此,三位王屡次派使者向朝廷进贡,其中中山王次数最多。二十三年(1390),中山王的使者前来献贡,他们的通事私自携带了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进入都城时被守门者缴获,按理应当上交官库。皇帝下诏将缴获的私物归还他们,并赏赐钱钞。

二十五年(1392)夏天,中山王的献贡使者带着中山王的次子和寨官的儿子一起来到京城,请求让他们在国子监就学。皇帝同意,给他们赏赐衣巾靴袜和一袭夏衣。该年冬天,山南王也派自己的次子和寨官的儿子进国子监学习,皇帝也按前例给予赏赐。从此,每年给他们赏赐冬衣、夏衣成为常事。第二年,中山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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