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志·卷六十六

太祖攻下集庆路称昊王,废除各翼统军元帅,设置武德、龙壤、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

革除诸将承袭元代旧制的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等官号,而核实他们所统领的士兵,统领五千人为指挥,统领一千人为千户,统领一百人为百户,统领五十人为总旗,统领十人为小旗。

天下平定之后,考虑要害之地,关系到一郡安全的地方设立所,连接数郡的设卫。

大致五千六百人作为卫,一千一百二十人成为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成为百户所。

所设总旗两个,小旗十个,大小联结成为军队。

选取兵士,有从征的,有归附的,有贬谪调发的。

从征的,是诸将率领的兵,已定下他们的辖地,于是把他们留在那里戍守。

归附的,就是战败敌国以及越权非法自封为王者的降兵。

贬谪调发的,是因罪流放当兵的。

那些军队都是世代入籍。

这是军队的大概情况。

洪武三年,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卫成为都卫,又设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个都卫。

四年,制造用宝金符以及调遣军队用的走马符牌。

用实符是两个小金牌,中书省、大都督府各自收藏其中一个。

有诏令发兵,省府把牌交进去,内府拿出宝印使用。

走马符牌,用铁制成,共四十个,金字、银字的各一半,藏于内府。

,有紧急事务调派军队,使者佩带而行。

不久也改成金符。

凡是军队机要文书,除都督府、中书省长官外,不许擅自上奏。

有诏令调集军队,省、府同时回复止奏,然后交纳走马符牌请求用宝印。

五年,设立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府三个护卫,卫设左、右、中、前、后五所;每所,千户两名,百户十名。

围子手所两个;每所,干户一名。

七年,申明兵卫的政策,征调时就统一于诸将,事情平定就分散返回各卫。

八年,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在外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总共十三个: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河南。

又行都指挥使司二个:甘州、大同。

都隶属大都督府。

九年,选公、侯、都督、各卫指挥的嫡长次子作为散骑、参侍舍人,隶属都督府,充当宿卫,或者代理各卫所事务。

十三年,丞相胡惟卢谋反被杀,革除中书省,于是改大都督府为五个,分别统领各军司卫所。

第二年,又设置中都留守司以及贵州、云南都指挥使司。

十五年三月,颁布军法定律。

十六年,下诏各都司献上卫所城池水陆地理图。

二十年,设置大宁都指挥使司。

这年,命令兵部设置军籍验对符契,记载从军者的履历、调发补充卫所的年月、在营丁口的数目,发给内外卫所军士,而藏其副本于内府。

三十年,制定武官役军的制度:指挥、同知、愈事四名,干户三名,百户、镇抚二名,都取正军,三日轮番一次值班,值班结束归伍操练。

卫所值厅六人,守门二人,守监四人,守库一人,都任用老兵,每月换一次。

建文帝继位,设置河北都司、湖广行都司。

文皇帝入朝继帝位,都予以废除,而升燕山三护卫为亲军,合并建文时所立的孝陵卫,都不隶属于五府。

后来各陵设卫都如此。

调动山西行都司所属各卫军到北平,设立卫所屯田耕种。

永乐元年,罢除北平都司,设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迁大宁都司到保定。

第二年改定卫所屯守军士。

临近边防险要之地,防守多于屯垦。

在内地平坦偏僻之地,有的地势虽然险要而运输难于到达的,都屯垦多于防守。

七年,设置调派军队时所用的符契,用勇、敢、锋、锐、神、奇、精、壮、强、毅、克、胜、英、雄、威、猛十六个字,编成一百个号。

皇帝命令调兵遣将,核实号令相同纔准许出军。

十八年,北京建成,在南方的各卫多往北方调遣。

宣德五年依从平江伯陈管的建议,用卫官主管漕运,东南的士卒因此困乏。

八年,碱去卫军余丁,正军以外每军留一人,余下的全部遣送回去。

随后,又因幼军预备操练的数额不足,三人至七八人中选一人,余下的听凭经营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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