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列传·卷三十九
茹瑺,衡山人。洪武年间,由监生被授予承敕郎,历任通政使。他勤于职守,太祖觉得他有贤才。二十三年(1390)他任为右副都御史,又代理兵部尚书,不久任为正职,加封为太子少保。惠帝即位后,他改任吏部尚书,与黄子澄不相容。刑部尚书暴昭揭发他贪赃之罪,他被遣出京掌管河南布政司事务,不久又把他召回任兵部尚书。
燕兵到龙潭时,皇上遣茹瑺和曹国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前往燕军中议和。茹瑺等人见到成祖时,伏地流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成祖说“:公等要说什么尽管说,何必怕成这样?”过了很久,他们才说是奉皇上的诏令来割地求和。成祖笑道“:我无罪而被废为庶人,现在是起来救死,并不是为了土地。而且皇考分封诸子时,已经都各有分地了。你们去将奸臣绑来,我就马上解甲拜谒孝陵,然后回到封地北平。”茹瑺等人唯唯答应,叩头而返。
成祖入京师后,召见茹瑺。茹瑺首先劝成祖登基,成祖即位后,下诏说李景隆、茹瑺、王佐和陈蠧侍奉太祖很忠诚,功劳很重。封茹瑺为忠诚伯,食禄一千石,终其一生不改。仍任兵部尚书、太子少保。选他儿子茹鉴为秦府长安郡主仪宾。即命茹瑺出去营建郡主府第。
回朝后,茹瑺因犯不送赵王罪,被遣回家乡。随后他被家人投诉,逮到京师,后被放回。经过长沙时他不拜谒谷王,谷王向皇上提到这事。当时正重藩王之礼,谷王又因打开金川门有功,皇上心里向着他。陈瑛便弹劾茹瑺违背祖制,茹瑺被逮入锦衣卫监狱。茹瑺知道罪不可免,使叫儿子茹铨在市场上买来毒药,吃下去而死。当时是永乐七年(1409)二月。法司弹劾茹铨毒害他的父亲,请以谋杀父母之律给他定罪。后来因为茹铨实是承父亲之命,便减去死罪,将他和兄弟家属共二十七人贬到广西河池戍守。仁宗即位后,他们被放回。宣宗发回他们被没收的田地房舍。
茹瑺为官谨慎,谦和宽容。他的死,人们颇觉得惋惜。
严震直,字子敏,乌程人。洪武时他以富民被选为粮长,每年安排将一万石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