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志·卷五十四

赋税徭役的办法,唐代的租庸调还算接近古代。

自从杨炎作两税法,简单易行,历代相沿袭用,到明代而不改变。

太祖为昊王时,赋税取十分之一,徭役之法按田地计算出夫役。

县分上、中、下三等,按赋税十万、六万、三万石以下马差等。

府分三等,按赋税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以下马差等。

即位之初,制定赋税徭役之法,全部以黄册为准。

簿册有丁口有田亩,丁口有徭役,田地有租税。

租称夏税,称秋粮,共二等。

征收夏税不过八月,秋粮不过第二年二月。

丁称成丁,称未成丁,共二等。

人民刚出生,登记其名称不成丁,年龄十六岁称成丁。

成丁服劳役,六称不成丁,年龄十六岁称成丁。

成丁服劳役,六十岁免服劳役。

又有职役优免的。

役称里甲,称均徭,称杂泛,共三等。

按户计算称甲役,按丁口计算称徭役,朝廷命令没有一定的时限称杂役,都有力役,有雇役。

府州县查酸簿册枧丁口的多少,产业的厚薄,来平均役力。

两税,洪武时期,夏税一是米麦,一是钱钞,一是绢。

秋粮一是米,一是钱钞,一是绢。

弘治时期,计算赋税之数,夏税一是大小米麦,一是蒿麦,一是丝绵和荒丝,一是税丝,一是丝绵折合绢,一是税丝折合绢,一是本色丝,一是农桑丝折合绢,一是农桑零丝,一是人丁丝折合绢,一是改科绢,一是棉花折布,一是苎布,一是土苎,一是红花,一是麻布,一是钞,一是租钞,一是税钞,一是原额小绢,一是币帛绢,一是本色绢,一是绢,一是折色丝。

秋粮一是米,一是租钞,一是赁钞,一是山租钞,一是租丝,一是租绢,一是租粗麻布,一是课程棉布,一是租苎布,一是牛租米谷,一是地亩棉花绒,一是枣子易米,一是枣株课米,一是课程苎麻折米,一是棉布,一是鱼课米,一是改科丝折合米。

万历时期,稍微有所增加或减少,大致以米麦为主,而丝绢与钞其次。

夏税的米只有江西、湖广、广东、广西,蓦麦只有贵州,农桑丝遍及天下,只是不涉及川、广、云、贵,其余各自视其土地所产交纳。

太祖初建国时就下令,凡是人民有五亩至十亩田的,栽种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的加倍。

麻每亩征收八两,木棉每亩征收四两。

栽桑以四年按田亩交赋税。

不种桑,交纳绢一匹。

不种麻和木棉,交纳麻布、棉布各一匹。

这是农桑丝绢的开始。

洪武丸年,天下交纳税粮,命令人民以银、钞、钱、绢代交。

银一雨、钱……<千文、钞一贯,都折合交纳米一石,小麦便减价十分之二。

棉苎一匹,折合米六斗,麦七斗。

麻布一匹,折合米四斗,麦五斗。

丝绢等各按轻重作为增加或减少,愿意交纳粮食的听便。

十七年,云南以金、银、贝、布、漆、丹砂、水银代替秋租。

于是称米麦为本色,而各种折合交纳税粮的,称为折色。

遇了二年,又命令户部侍郎杨靖计算天下仓储的存粮,二年外一并收折色,只有北方各布政司需要粮食供应边防,仍然使之缴纳粮食。

三十年,训谕户部说:“使者高稹说,陕西困于欠税。

他提议从二十八年以前,天下的欠租,都允许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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