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志·卷四十六
科目即科举考试的各种名目,沿袭厦、塞的旧规,而略微变更其考试士人的办法,专门取四子书纵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考试士子。
是太祖与刘基所定。
其文章大致仿效宋代的经义,但是要代替古人的语气作文,文体采用排偶,叫做八股,通称制义。
三年大考,以诸生在直省考试,叫做乡试。
考试合格的便是举人。
第二年,以举人身份在京城考试,叫做会试。
考试合格的,天子在朝廷亲自策问,叫做廷试,亦叫殿试。
分一、三甲作为名次的顺序。
一甲只有三个人,叫做状元、榜眼、探花,赐予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予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赐予同进士出身。
状元、榜眼、探花的名称,是皇帝规定的。
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一、三甲第一名为传胪。
子、午、卯、酉年举行乡试,辰、戌、丑、未年举行会试。
乡试在八月,会试在二月,都是初九日为第一场,又过三日为第二场,又遇三日为第三场。
最初设立科举时,初场考试经义二篇文章,《四书》义一篇文章;二场,论一篇;三场,策一篇。
考试合格后十天,又用骑、射、书、算、律五件事进行考试。
后来颁发科举的固定格式,初场考试《四书》义三篇,经义四篇。
《四书》以朱子《集注》为主,《易》以程颐传、朱子体义》为主,《书》以蔡氏传以及古注疏为主,《诗》以朱子《集传》为主,《春秋》以左氏、公羊、谷梁三传以及胡安国、张洽传为主,《礼记》以古注疏为主。
永乐年间,颁布《四书五经大全》,废弃注疏不用。
其后,《春秋》也不用张洽传,《礼记》只用陈潞《集说》。
二场考试论一篇,判五篇,诏、诰、表、内科一篇。
三场考试经史时务策五篇。
廷试,在三月初一。
乡试,直隶在京城,各省则在布政司。
会试,在礼部。
主考官,乡、会试都是二人。
同考官,乡试四人,会试八人。
提调一人,在京城内焉京官担任,在京城外为布政司官担任。
会试,礼部官监督考试二人,在京城内焉御史,在京城外为按察司官。
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以及巡察警戒、监门,搜查挟带,都有固定人员,各自执行其事。
举子,便是国子生以及府、州、县学生员中的学成者,儒士中的没有作官者,官吏中的没有入流者,都由主管部门举荐本性资质敦厚、文章德行值得称道的人参加考试。
学校的训导专门教授的生徒,以及罢官闲居的官吏,倡优乏家,为父母服丧的人,都不允许入场考试。
试卷卷首,书写自家三代姓名及自己的籍贯年龄,所学的经书,所司的印记。
考试那天入场,说话讨论、代冒之人有禁令。
天晚没有交卷,发给蜡烛三枝。
文字中要回避皇帝的名字和庙号,以及不允许自序家族门第。
弥封编号作三合字。
考试的人用墨,叫做墨卷。
誊录的人用朱,叫做朱卷。
考试的地方,叫做贡院。
诸生的席舍,叫做号房。
一个人由一个士兵看守,叫做号军。
考试官进入贡院,便封锁内外门户。
在考场外面的提调、监考等,叫做外帘官,在考场内的主考官、同考官,叫做内帘官。
廷试使用翰林以及朝臣中文学优秀的人做读卷官。
共同阅读对策,拟定名次,等候皇帝驾临前殿。
有的按照读卷官所拟名次,有的有所更改,传达皇帝的决定,宣唱考中进士的名次。
状元授修撰官,榜眼、探花授编修官,一、三甲考选庶吉士的,都任翰林官。
其余的或授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园子博士,或授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举人、贡生没有考中、入国子监待选的,或授予小的京官,或授予府佐以及州县正官,或授予教授之职。
造就是明朝取士的大概情况。
终结明朝,崇尚文士,看轻武人。
但是也曾经设立武科以收聚士人,可以附列。
当初,太祖起兵,首先搜罗贤才。
昊元年设立文武二科选取才士的条令,派主管官吏鼓励告谕民间优秀人才以及有智谋有勇力的人,抓住时机,努力学习,等到开始科举考试的年份,到京城去做贡生。
洪武三年,下诏说:“漠、唐至宋,选取才士各有一定的制度,但是只推重文学而不追求道德技艺的全面。
前代元朝对待士人很优厚,但是权贵豪强、身居要职的人常常接纳奔竞钻营之人,攀绿阿附,擅自窃取官位俸禄。
那些胸怀奇才,深有德行的人,以与之并进而感到羞耻,甘愿隐居山林而不出仕。
风气的衰败,竟达到这样的地步。
从今年八月开始,特意设直科举考试,务求选取经书明达、德行善美、博通古今、名实相副的人。
我将亲自在朝廷策间,排列其高低等次而以官职授予他们。
使朝内朝外文臣都由科举进身,不经过科举考试的人不得授官。”于是京城和行省各自举行乡试,直隶贡生名额一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都是四十人,广西、广东都是二十五人,人才多或不够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