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志·卷六十五

明朝以武力平定全国,革除元朝的旧制度,从京城到郡县,都建立卫所。

地方的卫所由都司管辖,京城的卫所由五军都督府管辖,至于上十二卫是皇帝的随身卫兵,与它们没关系。

打仗就任命将领担任总兵官,征调卫所的军队让他们带领;仗打完后就将领上交所佩带的官印,官军回到各自的卫所。

大概得到了唐朝府兵制留下的意旨。

明成祖向北迁都后,完全遵照明太祖时的制度,然而宦官监军,危险的征兆开始出现。

洪熙、宣德以后,对太平安定习以为常而有所忽略,所以不久就发生了土木之难。

于谦创立团营,选拔精锐,统一号令,士兵与将领互相熟悉,他的方法比较好。

宪宗、孝宗、武宗、:世宗四朝,兵制屡屡更改,然而兵威渐渐不振。

卫所的士兵因定期轮流到京城宿卫而疲惫,京城的军队因被调遣干分外杂务而困苦。

渐渐到了末世,军籍久已空虚,军队衰弱耗损,流窜的强盗纷纷起来作乱,全国土崩瓦解。

宦官在关口城门投降,保卫京城的军队在城外被击溃,而国家于是就灭亡了。

现在收集这一个朝代规章制度的详细材料,以及舆军政有关的情况,著录在本篇中。

京军有三大营,一个叫五军营,一个叫三千营,一个叫神机营。

它们的制度都在永乐年间完备。

最初,明太祖建立统军元帅府,统率各路士兵,不久改名大都督府。

用哥哥的儿子朱文正任大都督,调度指挥朝廷、地方各路军队。

京城内外设置一大一小两个场,分别训练四十八卫的士兵。

后来,大都督府又分成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

洪武四年,士兵的数目为二十万七千八百多人。

成祖将京军卫增加到七十二个。

又将步骑军分成中军,左、右掖,左、右哨,也称他们为五军。

每年征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的军队轮番到京城守卫,隶属京军。

设置提督内臣一名,武臣二名,掌号头官二名;大营设坐营官一名,把总二名;中营设坐营官一名,马队把总、步队把总各一名。

左右掖、哨官也如此。

又有十二营,负责伴随皇帝的马队官兵,设置把总二名。

还有围子手营,负责操练当值的叉刀手和京卫中的步兵官军,设置坐营官一名,统率四个司,用一、二、三、四作为名号,各设把总二名。

还有幼官舍人营,负责操练京卫中的幼官和世袭武官的子弟应袭舍人,设坐营官一名,四个司各设把总一名。

这就是五军营的部署。

后来,获得边境外三千降服的人,建立营分成五司。

一司掌管大驾龙旗、宝纛、勇字旗、负御宝以及兵仗局器物当值官军。

一司掌管左右二十队勇字旗、大驾旗纛金鼓当值官军。

一司掌管传令营旗牌,御用监盔甲、尚冠、尚衣、尚履器物当值官军。

一司掌管大驾勇字旗、五军红盔贴直军当值官军。

一司掌管杀虎手+马轿以及前哨马营当值明甲官军、随侍营随侍束宫官舍、辽东备御回还官军。

提督内臣二名,武臣二名,执掌号头官二名,坐司官五名,见操把总三十四名,当值把总十六名,明甲把总四名。

这就是三千营的部署。

后来,征讨交趾,获得使用火器的方法,设立军营演习。

提督内臣、武臣,执掌号头官,都比照三千营的制度设置,也分为五军。

中军,设坐营内臣一名,武臣一名。

它下属的四个司,各设监枪内臣一名,把司官一名,把总官二名。

左、右掖,左、右哨都如此。

又因获得都督谭广的五千匹马,设置五千下营,负责演练火器以及跟随皇帝的护卫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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