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
何武字君公,蜀郡郫縣人也。〔一〕宣帝時,天下和平,四夷賓服,神爵、五鳳之間婁蒙瑞應。〔二〕而益州刺史王襄使辯士王褒頌漢德,作中和、樂職、宣布詩三篇。〔三〕武年十四五,與成都楊覆眾等共習歌之。是時,宣帝循武帝故事,求通達茂異士,召見武等於宣室。〔四〕上曰:「此盛德之事,吾何足以當之哉!」以褒為待詔,武等賜帛罷。
〔一〕 師古曰:「郫音疲。」
〔二〕 師古曰:「婁,古屢字也。」
〔三〕 師古曰:「中和者,言政教隆平,得中和之道也。樂職,謂百官萬姓樂得其常道也。宣布,德化周洽,遍於四海也。」
〔四〕 師古曰:「殿名也,解在賈誼傳。」
武詣博士受業,治易。以射策甲科為郎,與翟方進交志相友。光祿勳舉四行,〔一〕遷為鄠令,坐法免歸。
〔一〕 師古曰:「元帝永光元年詔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義各一人。時詔書又令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官,故武以此四行得舉之也。」
武兄弟五人,皆為郡吏,郡縣敬憚之。武弟顯家有巿籍,租常不入,縣數負其課。〔一〕巿嗇夫求商捕辱顯家,〔二〕顯怒,欲以吏事中商。〔三〕武曰:「以吾家租賦繇役不為眾先,奉公吏不亦宜乎!」武卒白太守,召商為卒吏,州里聞之皆服焉。
〔一〕 師古曰:「以顯家不入租,故每令縣負課殿。」
〔二〕 師古曰:「求,姓;商,名也。」
〔三〕 師古曰:「中傷之也,又音竹仲反。」
久之,太僕王音舉武賢良方正,徵對策,拜為諫大夫,遷揚州刺史。所舉奏二千石長吏必先露章,服罪者為虧除,免之而已;〔一〕不服,極法奏之,抵罪或至死。
〔一〕 師古曰:「虧,減也。減(係)〔除〕其狀,直令免去也。」
九江太守戴聖,禮經號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優容之。及武為刺史,行部錄囚徒,有所舉以屬郡。〔一〕聖曰:「後進生何知,乃欲亂人治!」〔二〕皆無所決。武使從事廉得其罪,〔三〕聖懼,自免。後為博士,毀武於朝廷。武聞之,終不揚其惡。而聖子賓客為群盜,得,〔四〕繫廬江,聖自以子必死。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自是後,聖慚服。武每奏事至京師,〔五〕聖未嘗不造門謝恩。〔六〕
〔一〕 師古曰:「屬,委也,音之欲反。」
〔二〕 師古曰:「言武仕學未久,故謂之後進生也。」
〔三〕 師古曰:「廉,察也。」
〔四〕 師古曰:「聚為群盜而吏捕得也。」
〔五〕 師古曰:「刺史每歲盡,則入奏事於京師也。」
〔六〕 師古曰:「造,至也,音千到反。」
武為刺史,二千石有罪,應時舉奏,其餘賢與不肖敬之如一,是以郡國各重其守相,州中清平。行部必先即學官見諸生,〔一〕試其誦論,問以得失,然後入傳舍,出記問墾田頃畝,五穀美惡,〔二〕已乃見二千石,以為常。〔三〕
〔一〕 師古曰:「即,就也。學官,學舍也。」
〔二〕 師古曰:「記謂教命之書。」
〔三〕 師古曰:「常依次第也。」
初,武為郡吏時,事太守何壽。壽知武有宰相器,以其同姓故厚之。後壽為大司農,其兄子為廬江長史。時武奏事在邸,壽兄子適在長安,壽為具召武弟顯及故人楊覆眾等,〔一〕酒酣,見其兄子〔二〕,曰:「此子揚州長史,〔三〕材能駑下,未嘗省見。」〔四〕顯等甚慚,退以謂武,武曰:「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職在進善退惡。吏治行有茂異,民有隱逸,乃當召見,不可有所私問。」顯、覆眾強之,不得已召見,賜卮酒。〔五〕歲中,廬江太守舉之。〔六〕其守法見憚如此。
〔一〕 師古曰:「具謂酒食之具也。」
〔二〕 師古曰:「令出見顯等。」
〔三〕 師古曰:「言揚州部內長史也。」
〔四〕 師古曰:「省,視也。言不為武所識拔也。」
〔五〕 師古曰:「對賜一卮之酒也。」
〔六〕 師古曰:「終得武之力助也。」
為刺史五歲,入為丞相司直,丞相薛宣敬重之。出為清河太守,數歲,坐郡中被災害什四以上免。久之,大司馬曲陽侯王根薦武,徵為諫大夫。遷兗州刺史,入為司隸校尉,徙京兆尹。二歲,坐舉方正所舉者召見槃辟雅拜,〔一〕有司以為詭眾虛偽。〔二〕武坐左遷楚內史,遷沛郡太守,復入為廷尉。綏和(三)〔元〕年,御史大夫孔光左遷廷尉,武為御史大夫。成帝欲修辟雍,通三公官,〔三〕即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四〕武更為大司空,封氾鄉侯,食邑千戶。氾鄉在琅邪不其,〔五〕哀帝初即位,褒賞大臣,更以南陽犨之博望鄉為氾鄉侯國,〔六〕增邑千戶。
〔一〕 服虔曰:「行禮容拜也。」師古曰:「槃辟猶言槃旋也。辟音闢。」
〔二〕 師古曰:「詭,違也。」
〔三〕 師古曰:「通,開也,謂更開置之。」
〔四〕 師古曰:「就其所任之人而并官俱改,不別拜授也。」
〔五〕 師古曰:「為後改食博望鄉,故此指言在琅邪不其也。氾音凡。其音基。」
〔六〕 師古曰:「犨音昌牛反。」
武為人仁厚,好進士,獎稱人之善。〔一〕為楚內史厚兩龔,在沛郡厚兩唐,〔二〕及為公卿,薦之朝廷。此人顯於世者,何侯力也,世以此多焉。〔三〕然疾朋黨,問文吏必於儒者,問儒者必於文吏,以相參檢。欲除吏,先為科例以防請託。其所居亦無赫赫名,去後常見思。
〔一〕 師古曰:「獎,勸也,進而勸之。」
〔二〕 師古曰:「兩龔,龔勝、龔舍也。兩唐,唐林、唐尊也。」
〔三〕 師古曰:「多,重也,重武進賢也。」
及為御史大夫司空,與丞相方進共奏言:「往者諸侯王斷獄治政,內史典獄事,相總綱紀輔王,中尉備盜賊。今王不斷獄與政,〔一〕中尉官罷,職并內史,郡國守相委任,所以壹統信,安百姓也〔二〕。今內史位卑而權重,威職相踰,不統尊者,難以為治。臣請相如太守,內史如都尉,以順尊卑之序,平輕重之權。」制曰:「可。」以內史為中尉。初武為九卿時,奏言宜置三公官,又與方進共奏罷刺史,更置州牧,後皆復復故,〔三〕語在朱博傳。唯內史事施行。
〔一〕 師古曰:「與讀曰豫。」
〔二〕 師古曰:「令百姓信之而安附也。」
〔三〕 師古曰:「又依其舊也。下復音扶目反。」
多所舉奏,號為煩碎,不稱賢公。功名略比薛宣,其材不及也,而經術正直過之。武後母在郡,遣吏歸迎。會成帝崩,吏恐道路有盜賊,後母留止,左右或譏武事親不篤。〔一〕哀帝亦欲改易大臣,遂策免武曰:「君舉錯煩苛,不合眾心,〔二〕孝聲不聞,惡名流行,無以率示四方。其上大司空印綬,罷歸就國。」後五歲,諫大夫鮑宣數稱冤之,天子感丞相王嘉之對,而高安侯董賢亦薦武,武由是復徵為御史大夫。月餘,徙為前將軍。
〔一〕 師古曰:「左右謂天子側近之臣。」
〔二〕 師古曰:「錯,置也,音千故反。」
先是,新都侯王莽就國,數年,上以太皇太后故徵莽還京師。莽從弟成都侯王邑為侍中,矯稱太皇太后指白哀帝,為莽求特進給事中。哀帝復請之,事發覺。〔一〕太后為謝,上以太后故不忍誅之,左遷邑為西河屬國都尉,削千戶。後有詔舉大常,莽私從武求舉,武不敢舉。後數月,哀帝崩,太后即日引莽入,收大司馬董賢印綬,詔有司舉可大司馬者。莽故大司馬,辭位辟丁、傅,〔二〕眾庶稱以為賢,又太后近親,自大司徒孔光以下舉朝皆舉莽。武為前將軍,素與左將軍公孫祿相善,二人獨謀,以為往時孝惠、孝昭少主之世,外戚呂、霍、上官持權,幾危社稷,〔三〕今孝成、孝哀比世無嗣,〔四〕方當選立親近輔幼主,不宜令異姓大臣持權,〔五〕親疏相錯,為國計便。〔六〕於是武舉公孫祿可大司馬,而祿亦舉武。太后竟自用莽為大司馬。莽風有司劾奏武、公孫祿互相稱舉,〔七〕皆免。
〔一〕 師古曰:「哀帝反更以此事請於太后,太后本無此言,故矯事發覺也。復音扶目反。」
〔二〕 師古曰:「辟讀曰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