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九十八 元后傳第六十八
孝元皇后,王莽之姑也。莽自謂黃帝之後,其自本曰:〔一〕黃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媯汭,以媯為姓。〔二〕至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是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齊,〔三〕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三)〔二〕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興,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
〔一〕 師古曰:「述其本系。」
〔二〕 師古曰:「媯,水名也。水曲曰汭。言因水為姓也。汭音而銳反。」
〔三〕 師古曰:「犇,古奔字。」
文、景間,安孫遂字伯紀,處東平陵,〔一〕生賀,字翁孺。為武帝繡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黨與,及吏畏懦逗遛當坐者〔二〕,翁孺皆縱不誅。它部御史暴勝之等奏殺二千石,誅千石以下〔三〕,及通行飲食坐連及者,大部至斬萬餘人,語見酷吏傳。翁孺以奉使不稱免,〔四〕嘆曰:「吾聞活千人有封子孫,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一〕 師古曰:「濟南之縣。」
〔二〕 師古曰:「懦音乃喚反。逗音住,又音豆。」
〔三〕 師古曰:「二千石者,奏而殺之,其千石以下,則得專誅。」
〔四〕 師古曰:「不稱謂不副所委。」
翁孺既免,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乃徙魏郡元城委粟里,為三老,魏郡人德之。元城建公曰:〔一〕「昔春秋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二〕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三〕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四〕日月當之。元城郭東有五鹿之虛,即沙鹿地也。〔五〕後八十年,當有貴女興天下」云。
〔一〕 服虔曰:「元城人年老者也。」
〔二〕 李奇曰:「此龜繇文也。陰,元后也。陽,漢也。王氏舜後,土也。漢,火也。故曰土火相乘,陰盛而沙麓崩。」
〔三〕 張晏曰:「陰數八,八八六十四。土數五,故六百四十五歲也。春秋僖十四年,沙麓崩,歲在乙亥,至〔哀帝元壽二年〕,哀帝崩,元后始攝政,歲在庚申,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歲。」
〔四〕 師古曰:「直亦當。」
〔五〕 師古曰:「虛讀曰墟。」
(王)翁孺生禁,字稚君,少學法律長安,為廷尉史。本始三年,生女政君,即元后也。禁有大志,不修廉隅,好酒色,多取傍妻,凡有四女八男:長女君俠,次即元后政君,次君力,次君弟;長男鳳孝卿,次曼元卿,譚子元,崇少子,商子夏,立子叔,根稚卿,逢時季卿。唯鳳、崇與元后政君同母。母,適妻,魏郡李氏女也。〔一〕後以妒去,更嫁為河內苟賓妻。
〔一〕 師古曰:「適讀曰嫡。」
初,李親任政君在身,〔一〕夢月入其懷。及壯大,婉順得婦人道。嘗許嫁未行,所許者死。後東平王聘政君為姬,未入,王薨。禁獨怪之,使卜數者相政君,〔二〕「當大貴,不可言。」禁心以為然,乃教書,學鼓琴。五鳳中,獻政君,年十八矣,入掖庭為家人子。
〔一〕 師古曰:「任,懷任。」
〔二〕 師古曰:「數,計也。若言今之祿命書也。數音所具反。」
歲餘,會皇太子所愛幸司馬良娣病,且死,謂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