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第五十四

翟方進字子威,汝南上蔡人也。家世微賤,至方進父翟公,好學,為郡文學。方進年十二三,失父孤學,給事太守府為小史,號遲頓不及事,〔一〕數為掾史所詈辱。方進自傷,乃從汝南蔡父相問己能所宜。〔二〕蔡父大奇其形貌,謂曰:「小史有封侯骨,當以經術進,努力為諸生學問。」方進既厭為小史,聞蔡父言,心喜,因病歸家,辭其後母,欲西至京師受經。母憐其幼,隨之長安,織屨以給方進讀,經博士受春秋。積十餘年,經學明習,徒眾日廣,諸儒稱之。以射策甲科為郎。二三歲,舉明經,遷議郎。

  〔一〕 師古曰:「頓讀曰鈍。」

  〔二〕 師古曰:「言從何術藝可以自達。」

  是時宿儒有清河胡常,〔一〕與方進同經。常為先進,名譽出方進下,〔二〕心害其能,論議不右方進。〔三〕方進知之,候伺常大都授時,〔四〕遣門下諸生至常所問大義疑難,因記其說。如是者久之,常知方進之宗讓己,〔五〕內不自得,其後居士大夫之間未嘗不稱述方進,遂相親友。

  〔一〕 師古曰:「宿,久舊也。」

  〔二〕 師古曰:「常宦學雖在前,而名譽不及方進。」

  〔三〕 師古曰:「毀短也。」

  〔四〕 師古曰:「都授,謂總集諸生大講授也。」

  〔五〕 師古曰:「宗,尊也。」

  河平中,方進轉為博士。數年,遷朔方刺史,居官不煩苛,所察應條輒舉,甚有威名。再三奏事,〔一〕遷為丞相司直。從上甘泉,行馳道中,司隸校尉陳慶劾奏方進,沒入車馬。既至甘泉宮,會殿中,慶與廷尉范延壽語,時慶有章劾,自道:「行事以贖論,〔二〕今尚書持我事來,當於此決。前我為尚書時,嘗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餘。」〔三〕方進於是舉劾慶曰:「案慶奉使刺舉大臣,故為尚書,知機事周密壹統,明主躬親不解。〔四〕慶有罪未伏誅,無恐懼心,豫自設不坐之比。〔五〕又暴揚尚書事,言遲疾無所在,虧損聖德之聰明,奉詔不謹,皆不敬,〔六〕臣謹以劾。」慶坐免官。

  〔一〕 師古曰:「刺史歲盡輒奏事京師也。」

  〔二〕 師古曰:「當祭泰畤時,行事有闕失,罪合贖。」

  〔三〕 師古曰:「言此者,冀尚書忘己之事不奏。」

  〔四〕 師古曰:「解讀曰懈。」

  〔五〕 師古曰:「比,例也,音必寐反。」

  〔六〕 師古曰:「既自云不坐,又言遲疾無所在,此之二條於法皆為不敬。」

  會北地浩商為義渠長所捕,亡,〔一〕長取其母,與豭豬連繫都亭下。〔二〕商兄弟會賓客,自稱司隸掾、長安縣尉,殺義渠長妻子六人,亡。丞相、御史請遣掾史與司隸校尉、部刺史并力逐捕,察無狀者,〔三〕奏可。司隸校尉涓勳奏言:「春秋之義,王人微者序乎諸侯之上,尊王命也。臣幸得奉使,以督察公卿以下為職,〔四〕今丞相宣請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五〕甚誖逆順之理。〔六〕宣本不師受經術,因事以立姦威。案浩商所犯,一家之禍耳,而宣欲專權作威,乃害於乃國,不可之大者。〔七〕願下中朝特進列侯、將軍以下,正國法度。」議者以為丞相掾不宜移書督趣司隸。〔八〕會浩商捕得伏誅,家屬徙合浦。

  〔一〕 師古曰:「義渠,北地之縣也。商被縣長捕而逃亡。」

  〔二〕 師古曰:「以深辱之。豭,牡豕也,音家。」

  〔三〕 師古曰:「無狀,謂商及義渠長本狀之違曲也。」

  〔四〕 師古曰:「督,視也。」

  〔五〕 師古曰:「謂丞相掾史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屬官,而位為士也。奉使命大夫,謂司隸也。」

  〔六〕 師古曰:「誖,乖也,音布內反。」

  〔七〕 師古曰:「周書洪範云『臣之有作福作威,乃凶于乃國,害于厥躬』,故引之。」

  〔八〕 師古曰:「趣讀曰促。」

  故事,司隸校尉位在司直下,初除,謁兩府,〔一〕其有所會,居中二千石前,與司直並迎丞相、御史。初,方進新視事,而涓勳亦初拜為司隸,不肯謁丞相、御史大夫,後朝會相見,禮節又倨。〔二〕方進陰察之,勳私過光祿勳辛慶忌,又出逢帝舅成都侯商道路,下車立,〈須,彡下加立〉過,乃就車。〔三〕於是方進舉奏其狀,因曰:「臣聞國家之興,尊尊而敬長,爵位上下之禮,王道綱紀。〔四〕春秋之義,尊上公謂之宰,海內無不統焉。丞相進見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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