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二十四下 食貨志第四下
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靡記云。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一〕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二〕輕重以銖;〔三〕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故貨寶於金,利於刀,〔四〕流於泉,〔五〕布於布,〔六〕束於帛。〔七〕
〔一〕 李奇曰:「圜即錢也。圜一寸,而重九兩。」師古曰:「此說非也。周官太府、玉府、內府、外府、泉府、天府、職內、職金、職幣皆掌財幣之官,故云九府。圜謂均而通也。」
〔二〕 孟康曰:「外圜而內孔方也。」
〔三〕 師古曰「言黃金以斤為名,錢則以銖為重也。」
〔四〕 如淳曰:「名錢為刀者,以其利於民也。」
〔五〕 如淳曰:「流行如泉也。」
〔六〕 如淳曰:「布於民間。」
〔七〕 李奇曰:「束,聚也。」
太公退,又行之于齊。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一〕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二〕人君不理,則畜賈游於市,〔三〕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四〕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并也。計本量委則足矣。〔五〕然而民有飢餓者,穀有所臧也。〔六〕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七〕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則準平。〔守準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臧,臧繈千萬;〔八〕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臧,臧繈百萬。春以奉耕,夏以奉耘,〔九〕耒耜器械,種饟糧食,必取澹焉。〔一0〕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桓公遂用區區之齊合諸侯,顯伯名。〔一二〕
〔一〕 師古曰:「穰音人常反。」
〔二〕 李奇曰:「上令急於求米則民重米,緩於求米則民輕米。」
〔三〕 師古曰:「畜讀曰蓄。蓄賈,謂賈人之多蓄積者。」
〔四〕 師古曰:「給,足也。」
〔五〕 李奇曰:「委,積也。」
〔六〕 師古曰:「言富人多臧穀,故令貧者食不足也。」
〔七〕 李奇曰:「民輕之時,為斂糴之;重之時,官為散也。」
〔八〕 李奇曰:「繈,落也。」孟康曰:「六斛四斗為鍾。繈,錢貫也。管子曰『凶(戾)〔歲〕糴,釜十繈』。」師古曰:「孟說是也。繈音居兩反。」
〔九〕 師古曰:「奉謂供事也。」
〔一0〕師古曰:「種,五穀之種也。饟字與餉同,謂餉田之具也。」
〔一一〕師古曰:「畜讀曰蓄。豪謂輕侮之也,字本作{敖力},蓋通用耳。」
〔一二〕師古曰:「伯讀曰霸。」
其後百餘年,周景王時患錢輕,將更鑄大錢,〔一〕單穆公曰:「不可。〔二〕古者天降災戾,〔三〕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救民。〔四〕民患輕,則為之作重幣以行之,於是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五〕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六〕今王廢輕而作重,民失其資,能無匱乎?民若匱,王用將有所乏;乏將厚取於民;〔七〕民不給,將有遠志,是離民也。〔八〕且絕民以實王府,猶塞川原為潢洿也,〔九〕竭亡日矣。王其圖之。」弗聽,卒鑄大錢,文曰「寶貨」,肉好皆有周郭,〔一0〕以勸農澹不足,百姓蒙利焉。〔一一〕
〔一〕 應劭曰:「大於舊錢,其價重也。」
〔二〕 師古曰:「單穆公,周大夫單旗。單音善。」
〔三〕 師古曰:「戾,惡氣也。一曰,戾,至也。」
〔四〕 應劭曰:「資,財也。量資幣多少有無,平其輕重也。」師古曰:「凡言幣者,皆所以通貨物,易有無也,故金之與錢,皆名為幣也。」
〔五〕 應劭曰:「母,重也,其大倍,故為母也。子,輕也,其輕少半,故為子也。民患幣之輕而物貴,為重幣以平之,權時而行,以廢其輕。故曰母權子,猶言重權輕也。民皆得者,本末有無皆得其利也。」孟康曰:「重為母,輕為子,若市八十錢物,以母當五十,以子三十續之。」
〔六〕 應劭曰:「民患幣重,則多作輕錢而行之,亦不廢去重者,言重者行其貴,輕者行其賤也。」
〔七〕 師古曰:「厚猶多也,重也。」
〔八〕 師古曰:「遠志,謂去其本居而散(忘)〔亡〕也。」
〔九〕 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潢洿,停水也。潢音黃。洿音一胡反。」
〔一0〕韋昭曰:「肉,錢形也。好,孔也。」
〔一一〕孟康曰:「單穆公曰『竭無日矣』,不得復云百姓蒙利焉。」臣瓚曰:「但是不聽不鑄大錢耳,猶自從其不廢輕,此言母子並用,故蒙其利也。」師古曰:「二說皆非也。單旗雖有此言,王終自鑄錢,果有便,故百姓蒙其利也。」
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名,上幣;〔一〕銅錢質如周錢,〔二〕文曰「半兩」,重如其文。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臧,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
〔一〕 孟康曰:「二十兩為溢。」師古曰:「改周一斤之制,更以溢為金之名數也。高祖初賜張良金百溢,此尚秦制也。上幣者,二等之中黃金為上而錢為下也。」
〔二〕 臣瓚曰:「言錢之形質如周錢,唯文異耳。」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一〕黃金一斤。〔二〕而不軌逐利之民畜積餘贏以稽市物,痛騰躍,〔三〕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稅租以困辱之。〔四〕孝惠、高后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五〕然市井子孫亦不得(宦為吏)〔為官吏〕。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