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一〕鄭獲魯隱,〔二〕滅戴,〔三〕衛、魯、宋咸殺君。〔四〕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五〕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罰,則災消而福至;〔六〕不能,則災息而禍生。〔七〕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八〕魯曆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曰)〔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傳曰:「亡師茲謂不御,厥異日食,其食也既,並食不一處。誅眾失理,茲謂生叛,厥食既,光散。縱畔茲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專祿不封,茲謂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九〕君臣不通茲謂亡,厥蝕三既。同姓上侵,茲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茲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諸侯相侵,茲謂不承,厥食三毀三復。君疾善,下謀上,茲謂亂,厥食既,先雨雹,殺走獸。弒君獲位茲謂逆,厥食既,先風雨折木,日赤。內臣外鄉茲謂背,〔一0〕厥食食且雨,地中鳴。〔一一〕冢宰專政茲謂因,厥食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伯正越職,茲謂分威,〔一二〕厥食日中分。諸侯爭美於上茲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營而鳴。〔一三〕賦不得茲謂竭,厥食星隨而下。受命之臣專征云試,厥食雖侵光猶明,〔一四〕若文王臣獨誅紂矣〔一五〕。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云殺,厥食五色,至大寒隕霜,〔一六〕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一七〕諸侯更制茲謂叛,〔一八〕厥食三復三食,食已而風,地動。適讓庶茲謂生欲,〔一九〕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見。〔二0〕酒亡節茲謂荒,厥蝕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弒從中成之形也。後衛州吁弒君而立。
〔一〕 師古曰:「凡伯,周大夫也。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二〕 師古曰:「公羊傳隱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渝平,墮(城)〔成〕也。曰『吾成敗矣,吾與鄭人未有成』。狐壤之戰,隱公獲焉。何以不言戰?諱獲也。」
〔三〕 師古曰:「十年秋,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戴國,今外黃縣東南戴城是也。讀者多誤為載,故隨室置載州焉。」
〔四〕 師古曰:「四年,衛州吁殺其君完。十一年,羽父使賊殺公于寪氏。桓二年春,宋督弒其君與夷。」
〔五〕 師古曰:「躔,踐也,音纏。」
〔六〕 師古曰:「共讀曰恭。御讀曰禦,又讀如本字。」
〔七〕 師古曰:「息謂蕃滋也。」
〔八〕 師古曰:「班,布也。」
〔九〕 韋昭曰:「中無光,四邊有明外燭。」
〔一0〕師古曰:「鄉讀曰嚮。」
〔一一〕韋昭曰:「地中有聲如鳴耳,或曰如狗子聲。」
〔一二〕師古曰:「伯讀曰霸。正者,長帥之稱。」
〔一三〕韋昭曰:「食半,謂食望也。」臣瓚曰:「月食半,謂食月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為異也。」
〔一四〕師古曰:「試,用也,自擅意也。一說試與弒同,謂欲弒君。」
〔一五〕韋昭曰:「是時紂臣尚未欲誅紂,獨文王之臣欲誅之。」
〔一六〕師古曰:「殺亦讀曰弒。」
〔一七〕韋昭曰:「紂惡益甚,其臣欲順武王而誅紂。」
〔一八〕師古曰:「更,改也。」
〔一九〕師古曰:「適讀曰嫡。」
〔二0〕師古曰:「晻音烏感反。見音胡電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既。先是魯、宋弒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後鄭岠王師,射桓王,〔一〕又二君相篡。〔二〕劉歆以為六月,趙與晉分。〔三〕先是,晉曲沃伯再弒晉侯,〔四〕是歲晉大亂,〔五〕滅其宗國。〔六〕京房易傳以為桓三年日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黃,臣弒而不卒之形也。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七〕
〔一〕 師古曰:「並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謂厲公奔蔡而昭公入,高渠彌殺昭公而立子亹。」
〔三〕 晉灼曰:「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畢而入參。參,晉分也。畢,趙也。日行去趙遠,入晉分多,故曰與。計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屬,下皆以為例。」
〔四〕 師古曰:「曲沃伯,本桓叔成師之封號也,其後遂繼襲焉。魯惠公三十年,大夫潘父殺昭侯而納成師,不克,晉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成師之子曲沃莊伯伐翼,殺孝侯也。」
〔五〕 師古曰:「桓三年,莊伯之子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夜獲而殺之。」
〔六〕 師古曰:「桓八年,曲沃武公滅翼,遂并其國。」
〔七〕 師古曰:「楚武王荊尸久已見傳,今此言莊始稱王,未詳其說。」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劉向以為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一〕天子更立衛君。〔二〕朔藉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壞。〔三〕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威公。〔四〕董仲舒以為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劉歆以為楚、鄭分。
〔一〕 師古曰:「朔,衛惠公也。桓十六年經書『衛侯朔出奔齊』。公羊傳曰『得罪乎天子』,穀梁傳曰『天子召而不往也』。」
〔二〕 師古曰:「謂公子黔牟。」
〔三〕 師古曰:「莊五年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莊六年春,王人子突救衛,夏,衛侯朔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是也。」
〔四〕 師古曰:「失讀曰佚。」
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一〕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二〕是為夜食。劉向以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三〕其後遂九合諸侯,〔四〕天子使世子會之,〔五〕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一〕 張晏曰:「日夜食,則無景。立六尺木不見其景,以此為候。」
〔二〕 孟康曰:「夜食地中,出而止。」
〔三〕 師古曰:「伯讀曰霸。」
〔四〕 師古曰:「解在郊祀志。」
〔五〕 師古曰:「僖五年,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太子于首止是。」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狄滅邢、衛。〔一〕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一〕 師古曰:「春秋閔元年狄伐邢,二年狄滅衛,其後並為齊所立,而邢遷于夷儀,衛遷于楚丘。」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綫之象也。〔一〕劉向以為時戎侵曹,〔二〕魯夫人淫於慶父、叔牙,將以弒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三〕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一〕 師古曰:「綫,縷也,音先箭反。」
〔二〕 師古曰:「事在莊二十四年。」
〔三〕 師古曰:「比,頻也。見,顯也。」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弒,〔一〕夫人誅,〔二〕兩弟死,〔三〕狄滅邢,〔四〕徐取舒,〔五〕晉殺世子,〔六〕楚滅弦。〔七〕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一〕 師古曰:「謂子般為圉人所殺,閔公為卜齮所殺也。」
〔二〕 師古曰:「哀姜為齊人所殺。」
〔三〕 師古曰:「謂叔牙及慶父也。」
〔四〕 師古曰:「已解於上。」
〔五〕 師古曰:「僖三年,徐人取舒。舒,國名也,在廬江舒縣也。」
〔六〕 師古曰:「僖五年,晉侯殺其太子申生。」
〔七〕 師古曰:「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國名也,在弋陽。」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一〕南服彊楚。〔二〕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三〕鄭伯逃盟,〔四〕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五〕楚(國)〔圍〕許,諸侯伐鄭〔六〕,晉弒二君,〔七〕狄滅溫,〔八〕楚伐黃,〔九〕桓不能救。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江、黃,二國名也。僖二年,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傳曰『服江、黃也』。江國在汝南安陽縣,黃國在弋陽縣。」
〔二〕 師古曰:「僖四年,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遂伐楚,盟于邵陵。」
〔三〕 師古曰:「邵陵盟後,以陳轅濤塗為誤軍而執之,陳不服罪,故伐之。楚自是不復通。」
〔四〕 師古曰:「僖五年秋,齊侯與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
〔五〕 師古曰:「事在僖五年。」
〔六〕 師古曰:「事並在僖六年。」
〔七〕 師古曰:「謂里克弒奚齊及卓子。」
〔八〕 師古曰:「溫,周邑也。僖十年,狄滅之。」
〔九〕 師古曰:「僖十一年,黃不歸楚貢,故伐之。」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一〕狄侵衛、鄭,〔二〕莒滅杞。〔三〕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一〕 師古曰:「事在十二年夏。」
〔二〕 師古曰:「僖十三年狄侵衛,十四年狄侵鄭。」
〔三〕 師古曰:「僖十四年諸侯城緣陵。公羊傳曰:『曷為城?杞滅也。孰滅之?蓋徐、莒也。』」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一〕後遂伐衛,執曹伯,敗楚城濮,〔二〕再會諸侯,〔三〕召天王而朝之,〔四〕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五〕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六〕齊滅項,〔七〕楚敗徐于婁林。〔八〕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
〔二〕 師古曰:「事並在二十八年。」
〔三〕 師古曰:「二十八年五月盟于踐土,冬會于溫。」
〔四〕 師古曰:「晉侯不欲就朝王,故召王使來。經書『天王狩于河陽』。」
〔五〕 師古曰:「伯讀曰霸。攘,卻也。」
〔六〕 師古曰:「晉侯,夷吾也。僖十五年十一月,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秦獲晉侯以歸也。」
〔七〕 師古曰:「事在公羊傳僖十七年。項國,今項城縣是也。」
〔八〕 師古曰:「事在僖十五年冬。婁林,徐地。」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一〕公子遂如京師,〔二〕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君,皆自立,〔三〕宋子哀出奔,〔四〕晉滅江,〔五〕楚滅六,〔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七〕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一〕 師古曰:「謂東門襄仲也。」
〔二〕 師古曰:「事在僖三十年,報宰周公之聘。」
〔三〕 師古曰:「已解於上。」
〔四〕 師古曰:「宋子哀,宋卿高哀也。不義宋公,而來奔魯。事在文十四年。」
〔五〕 師古曰:「春秋文四年『楚人滅江』,今此云晉,未詳其說。」
〔六〕 師古曰:「六,國名也,在廬江六縣。文五年楚人滅之。」
〔七〕 師古曰:「文七年冬公孫敖如莒蒞盟,十一年叔彭生會郤缺于承匡。公孫敖,孟穆伯;叔彭生,叔仲惠伯也。